作者:常俊峰 甘雨来 赵枫 黄凰 杨杨冬琪 李旭日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完善,证监会不断提升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的精准性。作为证券市场的“三条红线”之一,操纵证券市场历来是证券监管执法的重点打击对象。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操纵类案件也在不断迭代。除了常见的用资金优势的“坐庄型”操纵、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型操纵,逐步发展出现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纵,“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纵,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纵等新型操纵行为。证监会也一直在积极识别新型操纵行为,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职业操纵团伙等黑灰产业链的追责力度,不断加大对新型操纵行为的打击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