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畅 李政浩 方达
欧盟《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条例》(Regulation (EU) 2023/956,“《CBAM条例》”)于2023年5月正式生效。作为其中最核心的要求,《CBAM条例》规定欧盟进口商自2027年起需要为其于2026年进口的钢铁、水泥、化肥、铝、氢和电力(“CBAM覆盖产品”)购买与其碳排放量相当的CBAM证书,并于每年9月30日之前统一申报上一年所进口CBAM覆盖产品的碳排放量、清缴对应的CBAM证书。中国相关出口企业将面临成本增大、合规壁垒、竞争力削弱、供应链重构与转型加速等多重影响,且冲击会沿产业链传导并随政策扩围持续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