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玮 闫安然 孙玲
建设工程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总承包人一般需要至少负责设计或施工工作,对其余工程内容可以依法进行专业分包。
如果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人依法分包后,相关分包单位再次进行非法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相关实际施工人能否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总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本文就此讨论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