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晓鹏 邓惠
2026年2月5日,海南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随后,海南省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的公告》,从消费主体、商品范围、经营主体资质和管理办法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
作者:冯晓鹏 邓惠
2026年2月5日,海南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随后,海南省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的公告》,从消费主体、商品范围、经营主体资质和管理办法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