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静 高晗 陈奕辰

过去三十多年,红筹模式为寻求国际融资的中国境内企业,特别是部分受政策约束的企业,开辟了一条通往全球资本市场的路径。红筹架构的核心在于,以在开曼群岛等离岸法域设立控股公司作为上市主体,通过搭建多层境外实体,并最终通过协议控制(VIE)或股权控制的方式,将境内运营实体的经济利益与境外资本市场相连接。随着境外上市全面实施备案制,市场环境与监管逻辑已发生深刻变化。是否维持或调整现有红筹架构,成为许多企业需要重新评估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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