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永琛 陈宸

在现代商业竞争的版图中,跨国公司或行业领军企业往往自带品牌光环,并围绕品牌搭建商业标识阵列。当前知名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出现商标、企业字号等商业标识的法律冲突,法院将综合考虑标识的知名度、显著性、混淆误认可能、主观恶意等诸多因素做出裁判。近年来,司法实践对于商标抢注、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似乎已不再成为难题,知名企业可以围绕上述综合因素举证从而在商业标识的法律冲突中成功维权。然而,司法衡量的天平并非简单向企业规模倾斜,在探讨知名企业如何行使及保护其商业标识时,厘清在先商业标识的权利边界与在后合规使用的尺度显得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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