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峰 王宁 陈洁 左敏
近年来,在我国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以及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对融资租赁服务的旺盛需求的双重刺激下,融资租赁行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竞争力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由于金融租赁公司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称“金融监管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于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殊属性,从其设立开始,几乎一举一动都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其发起设立、公司变更(如公司名称、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董事高管等变更)、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公司治理、股权管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客户集中度、资本充足率、业务经营规则等等。可以说,监管涉及金融租赁公司的方方面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