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鑫 叶永青 孙昊天 杨晓荃 周杰
金杜研究院之前的一篇文章《柳暗又花明——投资机构另谋多元化退出路径之: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交易》里面列举了被上市公司并购的标的公司采取差异化定价方式的若干案例,也就是上市公司在收购标的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份时,按每股/每元实缴出资计算,各股东拿到的定价不同。
上市公司的披露报告中说,上市公司给被并购的标的公司股东一个打包价,由股东们通过自主博弈进行分配。
作者:钟鑫 叶永青 孙昊天 杨晓荃 周杰
金杜研究院之前的一篇文章《柳暗又花明——投资机构另谋多元化退出路径之: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交易》里面列举了被上市公司并购的标的公司采取差异化定价方式的若干案例,也就是上市公司在收购标的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份时,按每股/每元实缴出资计算,各股东拿到的定价不同。
上市公司的披露报告中说,上市公司给被并购的标的公司股东一个打包价,由股东们通过自主博弈进行分配。
作者:周浩 鲁鸣 岳嵩 梁婉君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21年5月推出了为期三年的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Green and Sustainable Finance Grant Scheme,以下称“香港GSF资助计划”),为在香港发行的合资格绿色可持续债券和贷款提供补助,推进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在香港的发展。2024年5月3日,香港金管局宣布延长香港GSF资助计划三年至2027年的细节,并发布了在香港GSF资助计划延长当日(5月10日)开始实施的指引(以下称“2024年更新指引”)。
作者:王鹏 陈光为 张钰珩
《公司法(2023修订)》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股东权利、董事会及监事会设置,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均有所修订。
目前《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银行公司治理规定尚未根据新《公司法》规定予以修订,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如何衔接适用两者的相关规定,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并提出以下关注要点供读者参考。
作者:景云峰 蒋孟菲
近年来,我国正在全面加速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建设,继《反间谍法》及《保守国家秘密法》[2]修订实施后,2024年4月2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了《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程序》”)及《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及刑事执法程序作出全面规范。与此同时,因为受到当前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影响,外资企业及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中国企业对首次公布的2个部门规章给予了高度关注。本文作为“国家安全法律专题系列文章”的第十八篇,以期通过对《行政执法程序》重要条款的解读,帮助中外企业及其员工正确理解与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并从程序细节入手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建立与完善国家安全合规体系。
Authored by: Seagull Song and Wang Mo
On April 23rd, 2024, the Beijing Internet Court ruled on China’s first case regarding infringement of personal rights (known in the U.S. as “publicity right”) involving AI-generated voices. In its decision, the Beijing Internet Court found that the defendants used the plaintiff’s voice in their AI text-to-speech applications…
作者:刘新宇 孙兴 张文怡 范家达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该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关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关税征管制度向税收法定的全面迈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关税法的出台,对于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聚焦《关税法》的出台背景与重大变化,剖析《关税法》对我国关税征管制度的重要意义。
作者:段桃 史金炆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总体方案提出以来,相关制度设计已通过一系列税务规定得以明确和执行。随着2025年封关运作这一承前启后时点的临近,本文通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制度的梳理和解读,以期以一持万,旁见侧出,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海南税收政策指引。
作者:罗艾 潘发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自贸港法)的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实现五个“自由便利”和一个“安全有序流动”,其中前述“安全有序流动”即为“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自贸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实施区域性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尽管海南自贸港至今仍未就数据跨境流动作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但自2021年6月自贸港法实施以来,关于数据跨境流动业务无论是从规范角度还是实践角度均有不少的进展。
作者:赵京川 景云峰
在尖端技术广泛应用的行业需求与能源绿色转型的双重推动下,关键矿产资源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供应安全直接关联到国家安全的大局。各国正通过制定一系列新政策来实现关键矿产供应的多元化,并加强了对关键矿产资源供应的干预。在此背景下,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以保障关键矿产资源安全,实现对供应链安全的全方位战略布局。
本文作为国家安全系列的第十二篇文章,将从境内境外两个视角介绍关键矿产监管的相关动态与趋势,并为跨国企业在境内外从事关键矿产资源投资活动提示法律风险以及合规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