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晓红 罗艾 张贇杰

2023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针对横琴深合区的特殊地理区位,为促进境内外人才实现流动高度便利化,明确要求实质性运营企业一定比例人员“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公告未要求企业人员在深合区的居住天数,政策执行更加科学合理。

企业实质性运营的申报管理遵循“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横琴深合区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5项需要企业整理留存备查的资料,简洁明确,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

横琴深合区与海南自贸港在企业实质性运营要求上,既有不少相同点,也存在区别,以下选取部分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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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ed by:Su Meng (Molly) Minny Siu Andrew Fei Xi Suodi

On 17 February 2023, China’s central bank,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PBOC”), published the much-awaited Swap Connect proposed rules. This article provides a high-level overview of the Swap Connect proposed rules and their key takeaways. The public consultation for the Swap Connect proposed rules

作者:冯晓鹏 邓惠

2023年春节刚过,广东省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广东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会后全省各部门各地市迅速落实工作部署,在跨境电商领域再发新举措。广州作为连续多年全国跨境电商进口量第一的“跨境电商之城”,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谋划建设“跨境电商国际枢纽城市”,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深圳也于去年10月份出台了《深圳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简称“深圳市《发展行动方案》”)。

作为新兴业态,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广东近年来将发展跨境电商纳入建设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赛道,在政策、业态、监管等方面共同发力,目前已成为国内发展跨境电商的“排头兵”。我们以广州即将发布的《推动跨境电商国际枢纽城市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政策内容以官方正式发布版本为准,以下简称“广州市《若干政策》”)以及深圳市《发展行动方案》为例,全面梳理广东省关于跨境电商的政策情况,并基于我们深耕跨境电商法律服务市场的经验和认知对行业提出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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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多凌 朱昕彤 田潇 田野

在政策支持、锂离子电池储能及新能源汽车强烈需求的推动下,中国锂行业迅速增长,相应地,作为锂电池重要原材料之一的锂也备受追捧,锂资源价格于2022年底持续上涨,引起行业新一轮的投资战略部署与入局竞争。同时,多家锂电产业上市公司为推进国际化战略先后公告筹划发行GDR,涉及锂电池、上游原材料、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锂电池相关生产设备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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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萌 萧乃莹 费思 席索迪

2023年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互换通是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互换通将首先开通“北向互换通”,即境外投资者投资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

“互换通”最早由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在2022年7月4日正式向市场公告,在发布的联合公告中,各监管机构称将在6个月后正式启动互换通。随着《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向互换通”已箭在弦上。未来,我们预计《暂行办法》将会与交易机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境内外清算机构未来发布的相关交易和清算、结算办法一同构建“北向互换通”的规则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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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牧龙 马天宁 胡静 姜志会

2023年2月17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指引(即1号指引至5号指引,具体定义见脚注,合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与《管理试行办法》合称“备案新规”或“新规”))终于在市场各界的紧密关注下铿锵落地,备案新规将于2023年3月31日起正式生效。相比征求意见稿,针对存量企业的分割时点、间接上市的判断标准、境外上市的监管红线,备案新规均作出了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可以预见,这一利好将重振投资者对中概股的信心和预期。本文将对备案制核心要点做出解读,并梳理总结境外上市所涉境内监管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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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广锐 周琪

随着通信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万事万物皆可通过编程实现“软件化”,各大传统行业企业都在数字化转型的路上狂飙。一些企业在引进数字化平台开展转型的过程中,会考虑将之前自用的软件不断完善并丰富应用场景,并在一定阶段后整合包装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对外商业化,从而实现从“license-in”到“license-out”的角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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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新宇 冯素芳 丁婕 孙兴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下称“第4号文”)于2023年1月30日发布并实施,规定满足特定要求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可以“零税负”退运进境。

如何处理在境外被退货、滞销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销售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一直是困扰相关经营者的难题。退运进境,将会产生额外的物流仓储费用以及进口关税;在境外处理,则只能低价销售或者销毁,面临较大损失。而第4号文的出台,正是为缓解这一困境。其中不仅明确满足特定要求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税款,还通过对原出口环节产生的税款进行调整,将退运进境的商品税负基本恢复到出口前状态、与内销商品适用同等税负,帮助企业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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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ed by: Yang Fan Zhang Yunwei (Mark) Li Lingbi

When a newly registered pharmaceutical/medical device product is launched in China, the pharmaceutical/medical device companies are motivated to provide certain sample products or demonstration products (“Evaluation Products”) free of charge to Chinese health care organizations (“HCOs”) and/or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HCPs”) for evaluation purpose. On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