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永青

近日,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社交媒体引发广泛关注。尽管不少评论者强调其预见性,政策方向实为业内普遍认知,但其深远影响已不言自明。作为未来税收征管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此规定虽细则待定、诸多议题尚需深入探讨,但已具备重要的引导意义。结合未来《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目标,相信将致力于构建全面的涉税信息共享与整合机制,此前的金融账户信息交换、银行账户信息的获取实践已在税务检查、稽查案件中得到应用并奠定基础,稽查人员见面就打开银行明细要求解释交易已经悄然成为重要的稽查程序之一。显然平台企业涉税信息的纳入,将进一步推动税务征管向全要素、全链条的数据化与智能化转型,又多了一张表可以作为风险分析的基础,需要有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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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成 金晓甜 张宇通 吴沐晨

2025年6月6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章节,提到“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深入分析文化娱乐票务服务、半导体材料、云服务、仓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专利数据库等6个重点行业的竞争状况,提出“有效识别行业内可能存在的垄断风险”“密切关注相关行业内高风险竞争行为”“持续加大反垄断监管执法”“引导头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等工作方案。年度报告是洞察未来执法趋势的重要窗口,对于行业内企业把握执法动态、开展反垄断合规工作,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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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宣凤 吴涵 张凯勋 姚敏侣

2025年6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起草的《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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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永青 王一骁

一个朴素的概念是,中国的税收居民需要就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仅就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纳税,因此如同其他的税务问题一样,当谈及个人的境外所得时,问题的起点是“我是谁”。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个标准里,累计居住183天其实是一个相对清晰的标准,而住所的重要性还在居住天数之上,因为只有当无住所的情况下,才会看天数。困难的是,什么是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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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逸韵 常久帅

近年来,在“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中国企业积极出海投资,投资规模持续攀升。然而,全球化布局和投资架构涉及多处司法管辖区,也使得出海企业直面国际政治、经济、外交、法律、行业、管控、运营、债务、纠纷等各类复杂风险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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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曰耀(George) 杜慧力 樊荣

智利矿产资源丰富,拥有全球19%的铜储量、31%的锂储量、56%的铼储量、9%的钼储量、4%的银储量、8%的黄金储量。目前,智利是世界上最大的铜生产国,占全球产量的24%;同时,智利的锂产量在全球排名第二,占全球锂产量的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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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畅 方达

欧盟《电池条例》(Regulation 2023/1542))于2023年8月17日正式生效,通过防止和减少电池带来的不利影响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该条例适用于投放在欧盟市场或在欧盟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型的电池,在电池的可持续、安全、标识、信息收集与公开、回收等各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覆盖了电池的全生命周期。其中,最核心的义务之一是要求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对钴、天然石墨、锂、镍及其化合物的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识别其可能涉及的环境、气候、健康、社会和人权风险(“电池尽职调查义务”)。该义务不仅极大增加了相关企业的合规成本,还可能导致供应链隐私性大大降低,因此引发了大量争议和市场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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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楼仙英 张昊 杨恺盛 周子尧

高质量数据正在成为一种重要资产。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当下,数据,尤其是高质量数据,已经成为驱动科技发展和商业生态的重要动力。自2022年12月中央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来,包括上海市在内的8个省市分批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亦有部分其他省市自愿开展试点。2024年11月8日,《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数据局联合印发,并已于2024年12月8日生效。上海作为制度创新的策源地,正以其具有特色的“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体系重塑数字经济竞争规则。本文以五问五答的形式,对上海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予以介绍,帮助企业“知其然”,同时也能“知其所以然”,以期助力企业抢占数据资产化的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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