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萌 席索迪

2023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监总局”)公布市场期待已久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CCER管理办法”);CCER管理办法于2023年10月20日在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这意味着CCER的重启在法律制度上已无实质障碍。

我们曾在2023年7月发表文章《CCER重启按下加速键:快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CCER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体现出的一系列变化和趋势进行简评。CCER管理办法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诸多变化,但大多数变化并不影响此前文章提到的CCER重启相关的核心要点;不少变化是立法技术层面的,即进一步明确了此前存在歧义的表述,并对条款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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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峰 李沛然 黄茜 李颜杉

在私募基金投融资领域中,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约定回购条款,属于基金股权投资的普遍退出路径。而受到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企业营收能力普遍下降,在触发回购条款后,即使通过司法程序已经明确目标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负有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投资方或许也将面临目标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自身责任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难题。

在我们近期处理的一起股份回购纠纷案件中,我们成功让法院支持将实际控制人对私募基金所负股份回购义务,认定为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便于扩大可供受偿的责任财产范围。我们将此次实务经验分享如下,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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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迎 孙乐怡 祝晗

亚运会与电子竞技的缘分始于2018年,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中,电子竞技作为表演赛项目首次被写入亚运历史,本次杭州亚运会中,电子竞技则首次作为正式比赛项目登陆亚运。作为名副其实的热门项目,电子竞技项目的转播受到多方关注,观众十分关注哪些平台可以转播电子竞技项目,期望亲眼见证中国代表队的夺金时刻。然而,相较传统体育赛事,电子竞技项目的转播因受制于监管政策有其特殊性。在雅加达亚运会表演赛中,中国电竞代表队夺得两金一银的好成绩,但相关赛事最终未能在国内平台播出,本次杭州亚运会期间,电子竞技项目小组赛不予转播、Dota2项目半决赛不予转播等转播话题也是屡上热搜,引发讨论不断。

相较传统体育赛事,电子竞技赛事的转播为何看起来困难重重?想要转播电子竞技赛事,需要做好哪些前期准备?如何才能使电子竞技赛事穿越重重关卡,通过荧幕 走到观众的面前?今天我们就与大家共同探索一下电子竞技赛事转播合规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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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梦皓 郑子懿 张欣悦 曹逸晨

2023年5月,美国正式宣布启动“印度-太平洋繁荣经济框架”(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for Prosperity,以下简称“印太经济框架”或“IPEF”),作为其退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CPTPP”)后的替代产物。2023年9月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IPEF项下首个成果——供应链协议文本,该协议文本就各协议国如何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多样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以使其更具弹性、稳健性和整合性提出数项措施,但文本本身多为纲要性的内容。而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公布的《关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的提案(Proposal for a Directive on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已生效的《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Lieferkettensorgfaltspflichtengesetz)等也将关注视角落在供应链安全及合规上,这也向企业传递出的一个重要信号,即供应链合规和安全问题正日益受到各国监管机构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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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俊峰 甘雨来 杨杨冬琪

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该罪第2款首次在涉上市公司犯罪中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指使行为进行了刑事规制,重点针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占用或者以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涉上市公司违法犯罪案件中,隐藏于幕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被监管部门所关注、重视。特别是在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中,原有的刑法仅针对负有披露义务的特定主体,而幕后真正“指使”、起到决定作用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往往成为制度漏洞的“漏网之鱼”,原有的规范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打击此类涉上市公司犯罪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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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ed by: Richard Mazzochi , Minny Siu , Andrew Fei , Yu Leimin and Luan Jianqi (Maggie)

The Cyberspace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AC) recently published a welcomed set of proposed rules that promote cross-border transfer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The proposed rules introduce important exemptions from the requirement to go through the mandatory transfer mechanisms (i.e., security assessmen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certification or standard contract clauses filing) under the PRC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Law (PIPL) in order to transfer personal information to a recipient outside the territory of the PRC.*

The proposed rules signify an important shift in the CAC’s approach to cross-border data transfers and have the potential to significantly reduce the compliance burden for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further enhanc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for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operating in the 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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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迎 孙乐怡

数据流通交易作为数据基础制度之一,能够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数据交易规模扩大、数据交易类型日益丰富。但与此同时也面临数据权属、数据定价、安全合规、场内场外交易等难点问题,围绕数据交易产生的争议也日渐增多。本文将围绕我国目前数据交易的现状,解析数据交易中的难点及争议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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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逸瑞 冯宝宝 张一凡

随着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能力的不断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大幅发展,ChatGPT、Bard等大模型的陆续推出,人工智能技术开始被广泛地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过,正如过去诸多科幻类作品所展示的那样,现实中,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的科技伦理问题也逐步显现。例如,当人工智能使用的训练数据本身存在虚假、错误信息时,或人工智能被用于炮制虚假、错误信息时,人工智能将助推虚假、错误信息的传播。再如,尽管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的初衷是使得人们得以从一些简单重复的工作中脱离出来进而从事更具有创造性的工作,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的绘画、诗句、文章展现出的出乎人们意料的创造力,引发了社会对于人工智能取代人类的忧虑以及对就业市场的巨大冲击。在近期的好莱坞编剧罢工事件中,为了避免被AI取代,好莱坞编剧们提出了AI生成的文学材料不得被视为人类撰写的文学材料、禁止利用编剧的劳动成果来训练AI等一系列诉求。再如,人工智能系统可能包含强化或固化歧视或偏见的应用程序和结果,这将加剧社会中已有的歧视、偏见与成见。此外,人类为使用人工智能提供的服务,也将涉及向人工智能提供生理信息、行为偏好、兴趣偏好等个人隐私信息,如前述信息被不当收集和利用,人工智能将极有可能成为窥探个人隐私、侵扰个人生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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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畅 李政浩 乔琪雅

随着各国加快能源转型步伐,新能源汽车和它的核心部件锂电池成为了国与国之间最重要的产业战场之一,一场没有硝烟的全球锂矿争夺之战也愈演愈烈。2022年4月及2023年5月,墨西哥政府两次修订《矿业法》,将锂列为战略性矿产,并规定禁止向私营企业授予锂矿特许权。随后,墨西哥政府宣布将对所有已颁发的锂矿特许权进行审查。与此类似,2023年4月,坐拥全球第三大锂资源的智利也表示将推动该国锂矿产业国有化,成立国家控制的锂矿公司。此前,加拿大政府也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三家中资企业从加拿大关键矿产企业撤资。

我国在新能源汽车赛道起步早,相关锂矿企业的全球布局也走在前列。锂矿企业如在外国受到当地政府征收、国有化、要求撤资等不公待遇,应积极利用我国签订的国际投资保护协定(“投资协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海外投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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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悦

客户某煤炭公司(“煤炭公司”)与对方澳门某公司(“澳门公司”)共签订了四份合同,均约定煤炭公司通过信用证付款,澳门公司应当交付相应单据以便煤炭公司提货。煤炭公司于2014年通过银行开立了以澳门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完成了信用证下付款共计约3,600万美元。煤炭公司凭澳门公司在信用证下交付的仓单去某港口公司(“港口公司”)提货时被拒绝,与港口公司交涉无果后,要求澳门公司协助提货,澳门公司认为其无义务故予拒绝,双方遂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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