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e-Marie Neagle 牟牧 Ryan Iskandar 廖万泉 Claire Rogers

可持续性融资市场行而不缀,履践致远。近期的发展趋势表明市场参与者对于“可持续性挂钩衍生品”(SLD)的兴趣日益增长。

第一笔“可持续性挂钩衍生品”交易(SLD)滥觞于2019年8月。在不到四年的时间内,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对“可持续性挂钩衍生品”(SLD)开展的一项市场调查显示,世界范围内已开展SLD交易的银行、企业、顾问及其他受访参与者的数量都大幅增长。据报道,蚂蚁集团也于2023年3月与ING银行达成了价值约4亿美元的首笔可持续发展挂钩衍生品(SLD)交易。

本文将从SLD的主要特征展开,并列出市场参与者在考虑开展SLD交易时的若干文本及潜在监管问题。本文亦会列出我们对于处理这些问题的关键要点提示。

阅读更多

作者:叶渌 吴雪瑶

本节上篇,笔者介绍了《国际仲裁代理指引》的前半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国际仲裁代理指引》的适用原则、及时披露代理律师和不得与仲裁庭单方面沟通的相关内容。本篇,笔者将继续介绍《国际仲裁代理指引》的后半部分内容。

阅读更多

作者:吴巍 刘艳洁 补政洋

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提升第三方机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做好涉企合规考察“后半篇文章”,2023年4月、5月,全国工商联牵头最高检、生态环境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层面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最高法、公安部亦受邀参加),奔赴山东、广东等地开展“全国涉案企业合规巡回检查调研活动”。

其中,在广东工商联组织的涉企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题培训会上,来自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吴巍会同其他实务专家、学者进行了专题授课。此次专题培训被21财经、咪兔+等媒体线上直播,直播观看人次高达30多万以上,足以看出各方对合规及涉企合规改革的重视与关注。

阅读更多

作者:章慈 刘响 张丹

税款追征期是指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未缴或少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可以对其未缴或少缴税款进行追征的期限,换言之,如果超过法定的税款追征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简化表述,以下只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规定逻辑类似)可以不再补缴相应的税款。

我们理解,税款追征期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税收的公平、效率,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法定职责,如果怠于行使职权,应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税款追征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无限期或者过长期限追征对于行政资源的过度耗费,同时也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信赖利益,稳定税收法律关系和经济秩序。

税款追征期对于纳税人至关重要,尤其是当纳税人历史期间的税务事项可能面临补税时,税款追征期往往是必要的一个争取角度。不过,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税款追征期的规定相对简单,而实践中在具体的案件背景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税款追征期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税企双方容易就此产生争议。

本文将基于我们的税务争议解决实践,厘清税款追征期的具体适用情形以及起止时点的确定,分析税款追征期的常见问题,以期减少税企之间不必要的争议,帮助纳税人在税务争议中获取一些可供参考和借鉴的思路。

阅读更多

作者:程珂 李一默 江子扬

在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中,卖方应当承担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但该义务通常并非无期限的,对于一般的产品而言,该期限通常会适用《民法典》《产品质量法》中的“检验期限”“质量保证期”或“安全使用期”等规定。

在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行业中,由于风机、光伏机组及其部件在设计之初所设想的预计使用时间可能达到20年以上,买卖双方往往会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质量保证期”“设计寿命”等多个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期限。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针对风力发电机组、光伏发电机组乃至电气、机械产品的“设计寿命”或类似术语的概念、定义及法律效果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对于如何理解“设计寿命”这一概念也存在争议。鉴于此,本文将以新能源发电行业为例,针对“设计寿命”及其他与质量保证相关的各类期限进行讨论与辨析。

阅读更多

作者:苏萌 傅广锐 席索迪 赵哲楠 张芳源

行情数据是指经由交易所交易形成的体现各类产品价格的交易数据,典型的行情数据包括股票、债券市场的指数、大宗商品市场的结算价、基准价等。

从原理上讲,某类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汇集了各类市场参与者,不同市场参与者基于自身对产品价格的不同预期在市场上形成频繁的交易;市场参与者的交易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用钱投票”,该等“投票”行为经由市场的组织者(一般为交易所或由交易所设立的指数子公司)进行计算、编纂,就形成了反映整体市场情绪、观点的“行情”。因此,某类产品的行情数据可谓是对应市场的“晴雨表”。

阅读更多

作者:萧乃莹 费思

随着6月30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时代的结束,无风险参考利率开始主导金融市场。在这些新的无风险参考利率中,前瞻性期限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越来越受到欢迎,特别是在亚洲美元贷款市场。这主要是因为前瞻性期限SOFR的易用性以及其与美元LIBOR在操作上的相似性。市场参与者对前瞻性期限SOFR的欢迎反过来又引起了对前瞻性期限SOFR衍生品需求的不断增长。为了保障隔夜SOFR衍生品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这对构建一个稳健的前瞻性期限SOFR参考利率而言至关重要),某些市场参与者被限制进行前瞻性期限SOFR衍生品交易。本文概述了这些限制,以便借款人、贷款人、交易商和其他市场参与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们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出于利率风险管理和其他目的而进行前瞻性期限SOFR衍生品交易。

阅读更多

作者:刘新宇 李佳 王薇 余茜茜

我国对于商用密码的管理始于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并实施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999)》”)。此后,针对商用密码管理的其他规制陆续出台,目前现行有效的规定有《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商用密码科研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等。

2019年10月26日,作为我国第一部密码管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密码法》正式发布,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密码法》对商用密码管理制度进行了结构性重塑,《条例(1999)》已无法适应《密码法》的要求,因此,国家密码管理局于2020年8月20日发布了《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对《条例(1999)》进行修订。此后,《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连续在2021年、2022年国务院立法计划中被列为“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在2023年国务院立法计划中被列为“拟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2023年4月27日,修订后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终于正式发布,并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阅读更多

Authored by: Seagull Song and Chan PuiLing

In April 2023, Chinese Hangzhou Internet Court ruled on the first case regarding digital avatar in China. The plaintiff, Mofa Company (“Mofa”), lodged a complaint alleging that the defendant, a network company located in Hangzhou (the “Defendant”), had engaged in copyright infringement and unfair competition. Ultimately, 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ordered the Defendant to bear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eliminating the impact and compensating for the loss. Unsatisfied with the result, the Defendant appealed to the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of Hangzhou. At present, the case is awaiting commencement of court session by the court of second instance.

In this case, 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focused on the following issues: (1) whether digital avatar enjoys copyright and/or neighboring right protection; (2) whether the image of digital avatar and its related videos are copyrightable subject matter; (3) whether Mofa, the developer of the digital avatar, enjoys the neighboring right protection; and (4) whether the economic interests of digital avatars can be regulated and protected by the Copyright Law and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Read More

作者:钟鑫 杨晓荃 孙昊天 周杰

证券时报6月6日刊有一文:《如何打造房地产新发展模式》,作者是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有趣的是,该文在网上广为转载,但其标题却被改的颇为忧郁:《不探索新发展模式,房地产可能很难稳定下来》——市场对于房地产的前景忧虑尽显。

《房产新模式》一文所折射的现实:房地产规(biao)模(zhun)化融资扩张的时代结束,地产集团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每个项目都变成了需要单独盈利的个体,而不是充当地产集团的融资输血工具。再也不能靠差不多的图纸和强排打天下了,只有经过精耕细作的产品力才能立得住、卖得出。

那么,天然偏好单项目核算的地产基金模式能不能挺身而出,成为承载未来对于“美好人居诉求”(《房产新模式》语)的风险分担结构呢?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