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正富 郑辉 容润笙 袁文骏

2023年3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了“有关香港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政策宣言”(“政策宣言”),以吸引全球家族办公室将其财富带到香港。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出,家族办公室业务的蓬勃发展,将有利香港汇聚全球各地资金、壮大香港的金融市场以及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并推动金融和专业服务、创科、绿色以及文化艺术乃至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增强香港的发展动能。

在香港特区政府近年大力推展有关财富和资产管理的政策下,香港于2021年成为亚洲最大的跨境财富管理中心之一,资产规模达2.3万亿美元。在财富管理板块中,亚洲区域家族办公室的增长于近年备受关注。根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报告, 2021年,全球超高资产净值人士中有27%身处亚洲。而随着超高资产净值人士的增多,家族办公室业务成为了亚洲地区内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的重要部分。据统计, 2022年上半年,香港有超过15,000位超高资产净值人士,数量在全球城市中排名第一。

此外,香港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的独特性及其所提供投资选项的多元化均为吸引家族办公室来港之处。早于去年,香港特首李家超在其首份施政报告中提及,家族办公室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重要增长领域,其目标是在2025年年底前,推动不少于200间家族办公室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是次政策宣言的发布印证了香港特区政府致力于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以令香港成为全球领先家族办公室枢纽从而巩固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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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凯敦 李帼孙 江竞竞 石璧宁 麦考威(Will McCosker)

本文为此系列的第二篇文章,我们将概述新加坡基金管理活动的法律监管框架。新加坡的基金管理活动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的监管,并受《证券与期货法》(第289章)(证券与期货法)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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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进 罗海 张先 刘奂

作为中亚最大的国家之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哈国”)化石能源储备丰富,其过往的经济发展及能源供应较为依赖于传统能源(煤电占比曾一度达到70%)。随着国际社会以及世界经济越发地强调“绿色发展”,哈国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进行了一系列举措,意在改变过度依赖传统能源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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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薇 江雨航 孟浩 刘雪如

加强品牌商誉司法保护、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是建设品牌强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案两审法院综合考虑权利人壳牌公司商标及品牌的知名度、被告的主观恶意和侵权情节的严重性,判决各被告停止明显攀附壳牌公司商誉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壳牌公司500余万元损失,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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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永青 余悦 兰孟 肖颖

自2022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多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海南、浙江等多地相继发布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的试点办法或便利政策,以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外资的积极作用。

然而从中国税务的角度,对于QFLP的境外机构合伙人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目前的国内税法规则尚未予以明确,在税收实践中征纳双方也可能会对相关税务处理存在不同理解从而产生争议。

为了更好地回应实践中高频关注和讨论的税收问题,我们特在本文中以Q&A的形式重点对机构场所、协定待遇与纳税时间等方面进行梳理与总结(为方便讨论,我们在本文中以境外机构合伙人系非居民企业作为讨论前提)。希望能够帮助纳税人对QFLP境外机构合伙人的中国税务处理有更好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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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建雯 曾珂尧

随着电子商务活动和新媒体、数字营销渠道的繁荣发展,互联网广告逐渐取代通过传统渠道投放的广告,成为品牌方开展营销活动的“主战场”。2016年,原工商总局制定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活动进行规范。近年来,互联网广告在广告形式、投放方式、经营模式等方面不断发展变化,《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位法已顺应时代发展的大背景相继作出了修订,《暂行办法》的全面修订势在必行。2023年3月24日,在经历一年多的征求意见阶段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暂行办法》到《办法》,“暂行”两字的删除意味着互联网广告领域的制度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也意味着互联网广告领域的监管进入新常态。总体上看,本次发布的《办法》以《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上位法为依据,对《暂行办法》作出了全方位的优化和补充。具体而言,《办法》对互联网广告领域监管制度的优化主要体现在法律定义、广告行为、主体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本文将从以上四方面内容出发,对本次《办法》修订涉及的合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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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兴 张文怡 范家达

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法案,再次引发对“欧盟碳关税”的讨论。CBAM法案通过后,将成为全球首个以“碳关税”形式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机制。CBAM法案如何实施?CBAM对中国出口企业又有哪些影响?中国出口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准备?本文将以问答的形式对该等热点问题一一解答,供相关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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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凌云 沈迪 成功 张心瑜 蒋蒙蒙

近期,在一起欺诈发行案的代理工作中,我们提出了题述问题,并与知名法学教授进行了研讨。现将要点整理如下,仅作学理探讨,欢迎批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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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鹏 杨尚尚

2023年3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有关香港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政策宣言》(简称“《政策宣言》”),[1]鼓励和支持家族企业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并就家族企业治理、财富管理和传承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引和支持措施,包括引入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提供税务宽减、提供市场便利措施、成立香港财富传承学院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促进家族企业的发展和繁荣,帮助家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香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政策宣言》的出台充分说明了家族办公室在实现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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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新宇 郭欢 李佳 陈起超 张波 余茜茜

2023年3月3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The 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公布了《对<出口贸易管理令>附表一及<外汇令>附表指定的货物或技术进行规定的省令进行部分修改的省令草案》以及相关通知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拟扩大出口前需由经济产业大臣(Minister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事先批准的尖端芯片制造设备范围,并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

此前同样针对半导体领域,2022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发布了先进计算及半导体新规,对中国先进半导体产品、软件、技术实施更加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据媒体报道,美国在此后一直试图游说荷兰、日本等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大国共同限制中国获取先进半导体生产设备,希望以此来抑制中国半导体产业及先进计算工业的发展。荷兰政府也于2023年3月8日表示,计划对半导体芯片技术出口实施新的限制,以保护国家安全,有关限制措施据说将在夏季之前出台。

在此背景下,本次新规一经公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尤其是相关半导体企业、行业协会及专业媒体等也从多角度进行了许多分析论述。在本次新规的征求意见即将于4月29日截止之际,本文拟从法律角度展开相关分析,并提出一些实务上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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