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放 张斯玮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刚刚过去的2017年度对于将要IPO的企业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因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企业IPO进程受阻的案例不在少数:

  • “共享单车第一股”永安行公司曾在路演前夕,被“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的权利人顾某起诉专利侵权,因而决定暂缓后续IPO工作;
  • 柠檬微趣公司在冲刺IPO期间,被爆招股书中未能如实披露“宾果消消消”未能成功注册商标、未如实披露其因使用“宾果消消消”而被第三方公司起诉侵权,可能影响到其IPO进程;
  • 康智乐思公司所持有的“大姨妈”商标被裁定无效,导致其公司能否成功上市前途未卜;
  • 阅文集团被中国移动通旗下公司以著作权合同违约为由起诉,并需赔偿经济损失6.05亿元;而此时,恰值阅文集团IPO进程的节骨眼……

Continue Reading IPO怎能忽视IP: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预防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