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产品抽查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并由总局负责制定国家监督抽查年度计划。2020年5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20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的公告》(2020年第22号),明确抽查计划共包括131种产品,具体产品种类及数量见下图。5月21日,针对这131种产品监督抽查的具体工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发布了《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Continue Reading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下,企业需关注的行政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