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整合环境保护部(“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水北调办公室”)等部门组建形成生态环境部。自1974年10月我国首次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来,至本次生态环境部的组建,我国环境主管机构已经历经6次改革[1],每一次改革都反映出我国环境主管机构地位的提升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进步,尤其是这次环境保护部到生态环境部的转变,体现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生态环境部首任部长李干杰认为此次重组实现了五个打通,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就是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系统治理。生态环境部职责的扩展和变化,势必带来环保行政监管内容的变化,因应即将发生的变化,企业的环保合规管理工作应作出哪些调整和变化呢?
Continue Reading 生态环境部重组后,企业环保合规管理该如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