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华 丁宪杰 何佟俊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

untitleduntitled 01焦点:商标近似比对时,应限于将引证商标享有专用权的部分与申请商标进行比对。在先商标中放弃专用权的部分,即便具有显著性,也不是有效比对部分,不能阻碍在后商标注册。

“放弃专用权”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商标申请人声明放弃申请商标中某些部分的专用权,以避免因该部分所存在的注册性问题而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比较常见的放弃专用权部分是那些缺乏显著性的禁注标志,然而,实践中也有申请人放弃具有显著性部分专用权的情况,由此引发出被在先商标权人放弃专用权、却具有显著性的部分,能否阻碍他人之后就这部分获得商标注册的问题。
Continue Reading 在先商标中被放弃专用权部分不能构成他人的注册阻碍

作者:丁宪杰 龚雯怡 范成骥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标

xian-jie_ding【摘要】围绕定牌加工中的“贴牌”行为涉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否能构成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以阻却他人抢注、是否构成商标使用证据以维持商标注册三个方面的问题,现有观点多囿于对于定牌加工中的“贴牌”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进行论争,而若在商标侵权问题中认为“贴牌”不属于使用,则会在后两种情况下遭遇尴尬。本文汇总了现有的各类典型案例和学术观点,并提出宜避开目前囿于对商标使用理解的争论,从商标法律对商标专用权保护之原意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力求在每个具体案件中都体现出公平正义。
Continue Reading 从商标法律对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原意出发看待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使用问题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商标组

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简称舟山水产协会)系第5020381号证明商标“舟山带鱼ZHOUSHANDAIYU及图”的专用权人。舟山水产协会以申马人公司生产的“舟山精选带鱼段”,其外包装上突出使用了“舟山带鱼”字样,容易造成公众混淆,从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Continue Reading “舟山带鱼”证明商标案——首例证明商标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