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 Bonnell 金杜律师事务所悉尼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火星一号”计划公布了经航天员选拔过程选择的首批100名候选人——“火星100人”。这100名种子选手入围飞往火星的计划,该计划的目标为到2025年在火星上建立一个人类永久定居点。在围绕公布这些鼓舞人心的先驱者名单的喧闹中,一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谁将拥有火星?
在一个受国际公法及少数国际条约制约的领域,任何人如果曾经真诚地设想会由一家私人非盈利实体尝试殖民火星,而且该私人实体的资金部分来自众筹平台Indiegogo以及一部电视真人秀节目,这都是令人怀疑的。单次太空旅行耗资达数十亿美元,并需要丰富的知识、专业能力以及专业设备。“火星一号”(Mars One)计划还需要50名志愿者参加前往一个荒凉的行星的单程飞行。然而,尽管存在极大的困难,“火星一号”仍然实现了这个关键性的里程碑。火星殖民地不再让人觉得如光年般遥远,但也引起了各种有趣的问题:私营公司能主张对火星的所有权吗?第一批火星人应受地球上的法律约束吗?谁有权在火星上采矿?火星会被依法承认为一个单独的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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