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开始实施,明确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在此之后,一系列配套法规也相继出台。2020年年底,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告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也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许可证申请,固体废物的进口将成为历史。
Continue Reading 出口监管最新动态评析——海关、外汇与贸易管制(2021年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