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杨 蔺楷毅 张俊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untitled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是当前实现“刚性兑付”最为常见的方式之一。我们认为这一方式有助于维持信托交易架构的稳定,既能实现公众投资人尽早离场,也不会影响信托公司后期向融资方进行追索,属于一种相对比较理想的风险处置方式。但是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过程貌似简单,在实务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近期,一家信托公司客户向我们询问:该公司发行的某款信托计划到期未能正常兑付,信托公司随即安排第三方受让信托受益权,但是个别投资人不满足于第三方给出的转让价格,提出在出让信托受益权的同时,保留继续向信托公司索要赔偿的权利。信托公司希望我们就该投资人主张的效力发表意见。

我们认为,该投资人主张可归纳为:原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受益权已经转让后,能否继续享有赔偿请求权。我们的倾向性意见是:信托受益权的权益内容,特别是信托财产赔偿请求权不得分割转让。原信托受益人关于权利保留的主张无效。
Continue Reading 信托受益权的权益内容不可分割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