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的反垄断风险简析 By King & Wood Mallesons on August 18, 2015 Posted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作者:李中圣 雷鹏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组 概述 在诸如无线通信这样的行业中,行业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特性决定了与产品相关的基础专利均会被纳入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相关标准。潜在被许可人或侵权者制造的产品,欲符合上市要求,必须符合标准,从而也必然会实施标准中包含的必要专利。必要专利的许可市场,因其不可替代性而成为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关注的对象。 因此,对于那些持有大量标准必要专利的跨国公司来说,在中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之前,除应考虑专利侵权诉讼中通常具有的败诉风险之外,还应充分评估中国反垄断法对专利权行使之可能的限制。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