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峰 沈成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2017年9月2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于9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根据46号文的规定,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以下简称“权利登记”)转型成为中国民航局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这不仅是政府职能的一项转变,更是对权利登记制度的一次根本性调整。我们特别准备了此文,对权利登记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作简要论述及展望。
Continue Reading 转型再出发——简评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由行政审批调整为公共服务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飞机融资业务团队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于2017年3月3日发布《关于取消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民航发[2017]27号)(以下称“通知”),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民航局现行的《引进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7号)废止。
Continue Reading 民航局松绑通用航空引进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