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瑾 苏畅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xiaojin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国际化经营化水平创造了历史性的机遇。然而,有不少中国企业的投资最终流向了非商业风险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有的甚至因投资东道国国内的政治博弈而遭受损失。但是,与大多数秉承“息讼”传统的中国投资者不同,北京城建集团在其价值约1.1亿美金的也门萨那国际机场二期国际航站楼工程建设项目遭到也门政府的阻挠围攻后,果断利用中国政府与也门共和国政府签订的《中国和也门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于2014年将也门政府诉至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要求获得金钱赔偿。近日,仲裁庭针对也门政府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发布了裁决,裁定北京城建的“国有企业”身份不影响其在机场航站楼项目中作为商业投资者享受《中也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赋予中国普通投资者的保护,且北京城建与也门政府签订的工程合同属于被协定保护的一种“投资”,仲裁庭对本案拥有管辖权。至此,北京城建的海外维权之役首战告捷,案件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作为中国第一家因海外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而利用投资保护协定、通过国际投资仲裁向外国政府提出金钱索赔的企业,北京城建先进的法律维权意识值得广大中国企业借鉴和学习。
Continue Reading 中国企业海外维权新武器:条约保护与投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