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帆 李文杰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组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经过历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目前,我国案外第三人权益保护的救济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案外人申请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上述三项制度的并存曾经形成了法律适用上的紧张格局,在适用对象和程序救济功能方面存在很大程度的重合,同时又缺乏必要的冲突规则,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问题,甚至有学者建议,废止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进一步对案外人权益保护的三项制度作出规定,厘清了不同程序之间的梯次。本文将对案外人合法权利受损时如何实现其权利救济,以及民事诉讼中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的界限和分工作进一步的阐述。
Continue Reading 案外第三人权利救济程序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