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慧文 李馨 杭莺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陆慧文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当员工患病时,公司应当赋予员工休病假的权利。实践中,当员工前往医院就诊并要求医生出具病假建议时,医生会综合考虑员工的疾病状况及健康风险等因素,出具病假证明文件,员工拿到病假证明就可以向公司告假。可是,有不少投机主义员工会利用休病假的机制,辗转于医院中“人情医生”的关系,虚开病假事由长期告假,而这也就是所谓的“泡病假”行为。公司如何在日常管理中对这类行为防微杜渐?又如何在“泡病假”行为发生后巧妙应对?我们在这里给公司提供几招应对之策。

第一招: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约束

公民的休息权必须受到法律保护,但公司同样也有权对员工休息权的申请设置相应的程序。为了完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可以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详细列明请病假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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