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绍基 萧乃莹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mazzochi_rsiu_m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ISDA”)于近期发布了更新版的《关于根据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主协议双边协商订立的衍生交易进行提前终止净额结算在中国法律项下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的法律备忘录》(“2017年净额结算备忘录”),以及全新版的《关于根据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主协议双边协商订立的衍生交易进行提前终止净额结算在中国法律项下对中国主权对手方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的法律备忘录》(“主权净额结算备忘录”)。以上两份备忘录均由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出具。本文将概述其中的要点[1]。

由于非清算型场外衍生品需要遵守强制保证金的要求,近年来业界越来越多地关注针对中国对手方进行的净额结算分析,为此,ISDA委托我们更新金杜在2014年撰写的中国净额结算备忘录。这份更新稿敏锐地捕捉到近期中国最新的监管和司法动态。2017年净额结算备忘录中进一步涵盖了专门适用于中资金融机构的破产制度信息。这将有助于ISDA成员有效地提前终止其与中国对手方(出现《破产法》第二条的情形)与根据ISDA主协议订立但未履行完毕的交易,并进行净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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