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峰 曹熙 戴书晖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已经施行近九年,虽然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两部关于《破产法》的司法解释以及一些具体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但是对于破产程序中刑民交叉的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即债务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处理问题。同时,实践中对于该问题的具体做法也不尽一致。本文试以债务企业在破产程序中涉嫌经济犯罪为例,探讨在此过程中刑民交叉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以便妥善处理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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