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兵  杨玥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并购

untitled与中国很多的法律法规的出台相似,2009年2月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从一开始即承载着特定的背景和期望。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给中国食品监管体系敲响了警钟,作为众多措施之一,《食品安全法》在事件发生后半年内迅速出台。实施了近四年后,食品安全法于2014年进入全面修订。历经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于今年4月24日颁布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如此短时间内对一部上位法律进行重大修订,反映了中国复杂食品安全状况,也凸显了中央政府强化食品监管的强烈意志。

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上位法,《食品安全法》全局性统领食品监管法律体系。对于该领域的各个主体,包括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市场主体(包括食品生产者、销售方、运输方、和其他食品相关方),新法都将带来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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