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喆 贺诗佳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金杜游戏月,玩出我“金”彩,三月金杜游戏法律主题月,金杜将推出网络游戏系列文章和活动,从不同角度剖析网络游戏相关的热点法律问题。

“泛娱乐”已成为文化创意领域备受关注的新兴业态。对于这一热门概念,可以从几个维度来解读:

  1. 就其核心特征而言,“泛娱乐”是通过对核心IP在文化创意领域不同行业间跨界开发利用而形成的共荣、共生的业态。
  2. “泛娱乐”营利的原因机制是“粉丝经济”,即,IP输出对粉丝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使得粉丝在IP跨界过程中忠实地追随,实现IP跨界经营和增值。
  3. “泛娱乐”业态里IP跨界开发的主要手段是改编/许可他人改编。
  4. “泛娱乐”能够实现所依靠的技术物质基础是数字技术、互联网、移动通讯等科技的普及应用,科技进步提升了内容获取的便捷程度和用户互动体验,使得建立和维系庞大粉丝群体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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