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继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附审批生效条件合同的效力状态

关于附审批生效条件的合同效力的法律规范,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涉及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未办理审批手续,该合同处于何种效力状态。有观点认为该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作为无效认定,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中均涉及不具备某一资质而将合同作无效认定的规定。对此,我们倾向于认为《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是合同履行行为的审批,而涉及准入资质的审批应适用第52条的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审批程序,仅涉及合同是否生效,而非是否有效的问题。
Continue Reading 延后办理批准手续能挽救合同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