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飞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标部

曾参与译过一本英国教授Jeremy Philips精彩地讲解商标法的书,当时英国著名法官Robin Jacob(就是后来那场广受关注的苹果三星“世纪审判”的上诉法官)为该书写的序言上的一句话,至今读起还令我心潮澎湃,也是从那一刻起,我悟出了商标法律行业是大道至简——薄薄一本《商标法》看似篇幅有限,但实则包罗的理论和实务纷繁复杂,而且常说常新。故,如那位法官所言,“商标,你对它了解越少,越觉得简单”。

几年前我曾在所内做过一次商标业务推介,针对其他部门律师对我们业务常见的好奇或误解,当时我套用英国BP石油公司的品牌延伸概念Beyond Petroleum(不只是石油),将演讲题目定为“Beyond Registration”(不只是注册)。这个标题简洁形象地引出了我们商标法律业务的特点:我们提供全方位系统的商标保护,而不仅只是代理申请注册,涉及从开始的策划、检索、注册、许可、转让,到后期的调查、谈判、复审、异议争议、工商查处、法院诉讼,等等诸多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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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宪杰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标

为配合第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的施行,国务院于2014年4月29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以下称“新条例”)共10章98条,主要是根据商标法修改内容对相关制度予以补充、细化,并根据实践需要,将商标审查、审理和管理工作中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到新条例中,进一步解决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代理等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新条例已与商标法一起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面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指引。新条例在第八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一章中共列八个条款,比之前的条例相应的第七章多三个条款,但若考虑到原条例的五个条款中有三个条款(正当使用、罚款额度、以及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的处理)均已移入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中而从新条例中删除,新条例在该章中实际新增和修改的条款达六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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