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张帆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城市群指的是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肇庆、江门9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形成的城市群。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2017年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框架协议”)。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可以看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经从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层面上升为全方位的国家战略层面,并有望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这对于推进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及“一国两制”国策等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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