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胜 沈迪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资管新政”打开混业经营之门

2012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后又在10月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试点办法》。2013年2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至此,证券、保险、期货、银行四大金融行业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真正实现了混业经营,“大资管”时代来临。多种类型的金融管理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多元化投资渠道,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财富理财计划、信托投资计划等,有效促进了中国多层次金融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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