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喆  贺诗佳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近日,金杜知识产权诉讼团队代理的迪尔公司(Deere & Company)诉约翰迪尔(北京)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三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迎来了终审胜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院”)在本案二审判决中确认,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注册商标与相同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驰名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形。据我们所知,本案应属首例确认上述法律适用规则并据此认定和保护在先驰名商标的民事终审判决。
Continue Reading 首例在相同类似商品上认定驰名商标的民事案件终审审结

作者:何薇 王亚西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是否当然属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并进而由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管辖?金杜代理的一起管辖权争议案件的经历如过山车一般,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一审裁定。该案件对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简称“管辖规定”)中关于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管辖“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的规定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因此与大家分享。
Continue Reading 避开“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管辖陷阱

作者:党喆 贺诗佳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dang_zhe2016年12月30日,迪尔公司(Deere & Company, 美国)及其在华子公司约翰迪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迪尔中国公司)在金杜知识产权诉讼团队的协助下获得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一审胜诉判决。本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迪尔公司第7和12类上的“JOHN DEERE”、第7类上的“约翰.迪尔”三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判令三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发表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全额支持了原告关于五百万元惩罚性赔偿和三十六万余元合理支出的请求。在2017年1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两周年新闻发布会中,本案被评为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类”典型案例。
Continue Reading 驰名商标保护不只限于“跨类”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简称“捷豹路虎”)获得其在中国的一起商标民事侵权案的一审胜诉判决。广州中院在该案件中认定“路虎”、“Land Rover” 、“Land Rover及图”三件商标均构成驰名商标,并判令本案的两个被告方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全部侵权产品、侵权标识、包装物及广告宣传材料,销毁专用于制造侵权产品、侵权标识的模具,对捷豹路虎有限公司进行经济赔偿。本案是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
Continue Reading 捷豹路虎完胜,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司法范本!

作者:林久初 王斯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lin_jiuchu点:在商标权人本身知名度较高以及商标申请人具有明显恶意的情况下,驰名商标的举证责任或减轻。

萨尔瓦多·菲拉格慕股份有限公司(Salvatore Ferragamo S.P.A.,以下简称“菲拉格慕公司”)是世界知名的时尚产品生产商,其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尤其是在鞋、服装、手袋、眼镜、香水等时尚产品方面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菲拉格慕公司的主商标为与其商号同名的 “Salvatore Ferragamo”(设计体:“full logo ”)以及Ferragamo(设计体:F-short ),中文商标为“菲拉格慕”。

成都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在第11类照明器械及装置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9372234号“F-short”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争议商标于2012年5月7日获准注册。此外,该公司还于2009年9月2日在第11类相同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7665968号“菲拉格慕”商标,该商标于2011年4月14日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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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商标

潍柴公司基于其驰名的“潍柴”企业字号和驰名商标,对深圳市盘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中公司)注册的“潍柴.中国”域名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出投诉。2011年1月30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裁决争议域名转移给潍柴公司。国中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Continue Reading 域名注册行为与商标侵权的关系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商标

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于2013年6月26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再次审议。据悉,新草案在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驰名商标保护等方面又有了新规定,并且首次规定了商标审查时间。以下内容是最新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较之前草案的主要变化:
Continue Reading 商标法修订草案:商标侵权最高赔偿200万,并首次引入审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