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开定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

集体诉讼[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中一个非常重要也富有争议的法律制度。在传统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审理的是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之间的争议。在集体诉讼中,集体代表代表全体集体成员向法院提起诉讼。集体代表之外的缺席集体成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诉讼当事人,他们不参与诉讼程序。无论判决对集体成员是否有利或者不利,集体诉讼判决将约束所有集体成员。

在美国,集体诉讼比民事诉讼的任何其它领域更受到法院、立法机构、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集体诉讼涉及生活中受到广泛关注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涉及石棉诉讼、飞机失事、证券欺诈、反垄断、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就业歧视、输血、烟草、公民权利保护、员工福利、产品责任等方面。同时,集体诉讼比民事诉讼的任何其他领域更有争议。赞成者主张,集体诉讼是美国“二十世纪程序法最重要的发展之一”。法院应更多地使用集体诉讼,以达到改良社会目的,同时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起诉的受害者提供救济。反对者认为,除了使公司破产、律师发财、法院积压案件外,集体诉讼一无是处。Continue Reading 美国集体诉讼规则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