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16日,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在金杜大力协助下成功设立宝信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该项目是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并实行备案制(“资产证券化新规”)后的首单资产证券化项目。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宝信租赁”)成为资产证券化新规实施后首家在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企业。该项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项目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为人民币4.05亿元,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为人民币3.61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1级、优先A-2级、优先B级三个品种。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优先A-1级、优先A-2级和优先B级的信用评级分别为AAA、AAA和AA。优先A-1级、优先A-2级以及优先B级的最终发行利率分别为6.15%、6.20%和7.80%。作为增信措施,宝信租赁认购所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业务咨询请联系:

钟鑫:银行部合伙人。

联系邮箱:zhongxin@cn.kwm.com

胡喆:银行部资深律师。

联系邮箱:huzhe@cn.kw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