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俊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有效的担保手段已经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广泛认可,并在实务中予以了大量的应用。
其广受欢迎的主要原因,依我们的经验,主要还是因为操作上的便利。即通常完成一套应收账款质押手续只需要质权人和出质人签订一份应收债权质押合同,并随后在央行的官方登记系统上完成被质押债权的登记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且从现有判决来看,是否取得次债务人(即负有向出质人支付应收款的第三方,是质权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也是负有付款义务的当事人)的同意乃至是否通知次债务人都不是质押是否有效的法定前置程序。故办理应收账款质押实务中通常只包括签合同和登记公示两个步骤,具有手续简、操作便、成本低、耗时短的优点,同时还具有物权担保的对世效力,实在是难得的便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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