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6年3月30日,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完成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募股。浙商银行发售H股每股售价3.96港元,全球发售33亿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115.91亿港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浙商银行此次在港交所成功上市是香港今年首个规模超百亿港元的IPO项目。
浙商银行是中国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浙商银行此次在港交所成功上市打破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2010年以来未新增IPO项目的局面。该项目成功引入了五名基石投资者,认购约75.4亿港元,占此次上市融资规模近60%。
金杜在本项目中担任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协助浙商银行在港上市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意见。本项目的负责合伙人为杨小蕾律师、李元媛律师和刘东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