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许多人对于欧盟存在法律方面的疑问——特别是关于诸如欧盟立法、与欧盟成员资格相关的成本及英国控制其边境的能力之类的话题。围绕这些话题,存在大量错误信息。

下文列出了常见问题及我们认为正确的答案。

问题 1:欧盟成员资格妨碍英国自行立法吗?

英国议会主权是英国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欧盟各条约在英国法中具有效力的的英国宪法机制依据,以及欧盟各机构能通过直接影响英国的立法的原因在于英国议会的制定法《1972年欧洲共同体法》。该法承认了欧盟法律至上原则,并将其纳入英国国内法。英国国内法的大量领域仍然接受英国法院及立法的专属管辖。

欧盟法律是欧盟正常运转所必需。例如,统一市场需要欧盟法律的支持,才能让所有公司和消费者(包括英国的公司及消费者)平等地在欧盟各地买卖产品和服务。因此,其他欧盟国家不得禁止销售按相关欧盟立法在英国生产的化工产品或农药(举例而言)。英国公民和企业可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在欧盟法律项下的权利。

早在英国于1973年加入欧共体之前,欧盟法律的直接效力原则及其在自身范畴内的至上性即已成为欧共体法律众所周知的特征。这些法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通过欧洲法院的一系列判例得以确立,并在《1972年欧洲共同体法》中得到明确规定。

尽管最近有人讨论修订英国法律,以反映传统的议会主权原则的可能性,但是属于欧盟成员国或(像欧洲经济区国家这样)同意受欧盟法律约束的国家不受影响。此外,鉴于议会主权原则(英国普通法传统的一个概念)不受欧盟法律至上性影响,作为英国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这种变更并无必要。

在实践中,英国已对统一市场立法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在电信、能源及金融服务领域,欧盟立法基本上参照了英国模式。在其他领域,尤其是对制药行业的监管和竞争法方面,英国法律在相当程度上以欧盟法律为范本。即使英国退出欧盟,这种相互关系依然会保持不变,但一旦退出,英国就不再对欧盟法律的未来发展具有任何影响。

事实上,英国一旦退出欧盟,对欧盟立法就不再真正拥有发言权,但是为了让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英国的产品和服务,其多数商业活动仍然必须接受欧盟法律约束。

重要的是,在英国就若干重要问题(如移民及英国货币的作用)反对欧盟法律的领域,英国已争取到了不受相关欧盟法律约束的权利,因此它可以控制自己的边境并保留英镑。此外,近期达成的《欧盟改革方案》包含保障措施,保护包括英国在内的非欧元区国家在统一市场中免受欧元区成员国歧视。重要的是,这些规定确保英国和其他非欧元区成员国无需为欧元区救助计划提供资金。

《欧盟改革方案》还包含一项规定,称欧盟各条约“对更加密切的联盟之提及不适用于英国”,使得英国不必对欧盟进一步政治一体化做出承诺。

欧盟何时可立法?

欧盟立法受限于三大基本原则。其中最基本的规则是,“必要时欧洲,可能时国家”;

  • 授权。该原则将欧盟的行动限制于欧盟各条约所具体界定的领域。
  • 从属。该原则将欧盟采取的行动限于成员国无法充分实现的行动,以及由欧盟采取行动效果更佳的范围内。例如,空气或海水污染等跨国环境问题由欧盟处理。但是,若相应国家如此选择,由各国自行处理更好的事宜,入土壤污染,则留给成员国自行监管。
  • 相称性。该原则禁止欧盟在实现欧盟各条约目标所必需的范围之外采取行动。例如,关于向学校提供水果和牛奶的共同农业政策(CAP)援助计划的提案被欧盟委员会撤销,部分理由即为相称性原则。

直接受欧盟立法影响的任何英国公民或企业可以以违反上述原则为由,对相关立法或欧盟的行政行为向英国法院提出异议。英国法院有权将关于欧盟立法的解释的问题提交(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提交)欧洲法院,而欧洲法院应对各国法院提交的问题做出裁决。然后各国法院对异议事实执行欧洲法院关于欧盟法律的裁决,但应以尊重成员国国家法律传统的方式执行。英国自己有权力就此类指称违反以上原则的行为直接在欧洲法院起诉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或欧盟委员会。

此外,若保障基本权利的原则及欧盟法律的一般原则要求限制欧盟各机构及各国主管部门的权力,欧盟立法及基于欧盟法律的行动必须尊重这些限制,包括非歧视、法律确定性以及《欧洲人权公约》所赋予的权利。欧洲法院是欧盟内“法治”的守护者,而且经常支持个人及企业对立法及行政裁决提起的异议。

欧盟如何立法?

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在遵守上文所指出的限制的情况下,可通过影响包括英国在内所有欧盟国家的立法。以上三个机构均具备民主基础,并以不同方式承担责任。具体而言,英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欧盟法律的拟定与通过,而英国议会和公民均在欧盟立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欧盟立法由欧盟委员会提议(在与利益相关方及欧盟成员国政府进行长时间磋商后),一般会在履行欧盟理事会(由各国政府代表组成)以及欧洲议会两者的审批程序(称为“普通立法程序”)后通过。

英国政府对欧盟立法有何种影响?

英国政府可在立法过程的各个阶段对欧盟立法施加影响。

  • 在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立法之前,英国公务人员与其他欧盟国家的公务人员就草案进行了详细磋商。
  • 英国政府通过其在欧盟理事会中的角色影响欧盟立法,而欧盟理事会是代表欧盟各成员国政府的机构,可对欧盟立法进行投票。英国可否决某些法律,包括涉及外交事务、税收、司法及欧盟预算的法律。对于其他法律,只要有其他三个国家投反对票或弃权即可阻止其通过。英国在欧盟理事会投票权中所占的比例为13%。
  • 凡欧盟确实采取行动的,英国政府常常同意绝大多数提案。根据Votewatch Europe所作的研究,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英国政府对7%的欧盟部长理事会决定投了赞成票。实际上,理事会的许多决定经谈判达成一致后做出,因此投票统计数据并不反映全貌。
  • 英国政府在欧盟理事会中的作用受英国议会的详细审查,因为后者寻求对英国政府各部大臣问责,确保明确规定其目标,并保证其在前往布鲁塞尔代表英国在理事会谈判之前,充分考虑议会的意见。欧盟理事会会议(对欧盟立法法案草案进行审议)的所有议程、会议记录及成果必须提交英国议会。

英国公民对欧盟立法有何种影响?

英国公众也可发挥作用:

  • 英国公众可在欧盟各机构网站上查阅所有立法草案。英国选民通过选举欧洲议会议员影响欧盟立法。
  • 欧洲议会由欧盟公民的代表组成。各成员国按各自人口比例选举欧洲议会议员,其中英国公众选举近10%的欧洲议会议员(即全部751名议员中的73名),紧随德国(96名)、法国(74名)之后,与意大利并列第三。欧洲议会议员与理事会一起通过立法。

英国议会对欧盟立法有何种影响?

英国议会可在欧盟立法的早期阶段审查欧盟立法草案。

  • 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有义务将所有立法草案提交英国议会审查。英国议会上院及下院议员定期与欧洲议会议员举行政策交流。上议院欧盟专门委员会尤其活跃并具有影响力,而且经常通过驻布鲁塞尔的代表与欧盟各机构开展对话。
  • 英国议会可根据所谓“黄牌”及“橙牌”程序,在立法过程的早期反对欧盟的拟议立法。尽管议会对欧盟拟议立法多次提出过异议,但迄今为止仍未能成功撤销欧盟立法草案。
  • 但是近期达成的《欧盟改革方案》实施了新的“红牌程序”——如果55%的成员国议会同意,理事会将中止考虑立法草案。这实际上相当于否决。

问题 2布鲁塞尔的监管是否太多?

将欧盟立法称为出自“布鲁塞尔”是一种误解。欧盟立法由欧盟各机构制定,英国在其中全面发挥作用。(参见对问题1的回答)。

很难确定根据欧盟立法通过的英国法律的数量,但是下议院图书馆估计,从1997年到2009年底,只有6.8%的英国一级立法及14.1%的二级立法是直接或通过参考欧盟立法制定。但是,仅法律的数量并不足以说明欧盟是否监管过度。

  • 涉及诸如向消费者出售的汽车、化工产品或玩具应达到的标准等事宜,欧盟的多数规则具有高度技术性。其他法律则涉及共同农业政策或环境标准。在此类领域总是需要监管干预,而且英国一旦退出欧盟,即使不是多数,也很可能需要取代而非废止许多欧盟规则。与在其他领域一样,为了保证英国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交易的权利,英国立法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会以欧盟法律为范本。
  • 在诸如共同农业政策之类的外围领域,许多欧盟法律以“指令”的形式通过。这些指令规定了应实现的目标,但却将实现这些目标的形式和方法留给英国及其他欧盟国家决定。有证据支持以下观点:英国政府偶尔会采用过于复杂、事无巨细的方式实施欧盟指令。这种现象有时称为“镀金”。以蝙蝠为例。蝙蝠是欧洲保护物种,而根据相关欧盟指令,英国必须为蝙蝠“制定严格的保护制度”。但是,具体实施过程却可能偏离这一指令。该指将目标留给英国实施。而英国法规却规定,若存在干扰蝙蝠生活的风险,则需要获得许可证,由持牌生态学家监督。若发现蝙蝠,英国立法项下的缓解风险要求实施起来可能代价高昂且费时。而这些事无巨细的要求是英国法律而不是欧盟法律规定的。
  • 在多数情况下,通过一致适用于欧盟各成员国的统一法规,用一套通用的规则取代了28套不同的各国法律及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繁文缛节。正如货物运输协会所言,“欧盟规则远好于27种变体,都旨在保护本土生产商的国内市场。
  • 尽管如此,欧盟仍然承认存在过度监管风险,并承认有改进余地——欧盟各机构正在根据“少而精”的原则积极消除不必要的官僚主义。
  •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已通过增强型“更好监管”计划,致力于改善其提出新法律的方式。该计划重申了遵守“从属”及“相称性”原则的重要性,并承诺更好(且更早)进行用来确定并量化建议草案的经济社会影响的影响评价。
  • 对于现行法律,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启用了全新的监管适当性平台。根据该计划,在与成员国磋商并考虑公众意见后,欧盟委员会考虑现行法律是否仍然适合其目的,以及是否应废止或简化。
  • 在实践中,且部分归功于英国政府的坚持,新的欧盟立法流程已得到精简。去年,欧盟委员会承诺尽早评估提出任何立法提案的理由、可用选项以及每个选项的影响。此外,还有人提议欧盟立法应包括审查条款及“日落”条款。其中有很多有赖于实践中如何落实以上原则。
  • 近期达成的《欧盟改革方案》确认了进一步削减繁文缛节的必要,指出欧盟各机构及成员国应“尽力全面实施并加强内部市场”,并采取“切实步骤改善监管”,例如通过“减轻行政负担”,特别是“为中小企业,并废止不必要的立法”。

问题3:如果英国退出欧洲,欧洲人权法院是否仍对英国有管辖权?

评论员经常会将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的案例法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联系起来,其中前者是欧洲委员会审理对《欧洲人权公约》签字国提起的案件的机构,而后者是欧盟的最高法院。这种联系却是基于一种混淆。

  • 欧洲委员会与欧盟是法律上截然不同的两个实体——例如,俄罗斯和土耳其都是欧洲委员会成员国,但并非欧盟成员国。此外,欧盟法律依据《1972年欧洲共同体法》在英国实施,而《欧洲人权公约》根据《1998年人权法》生效。
  • 欧盟法律承认《欧洲人权公约》是欧盟法律范畴内基本权利的来源,而且新成员国遵守《欧洲人权公约》是加入欧盟的前提条件,尽管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但英国退出欧盟并不会导致英国退出欧洲委员会或废止《1998年人权法》。因此,英国政府如果希望退出欧洲委员会或废止或修订《1998年人权法》,是一个截然不同的问题。
  • 英国在欧盟法律内已获得确认,无论是《欧洲人权公约》还是《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该宪章使得《欧洲人权公约》及欧盟法律内的若干其他权利生效)在欧盟法律范畴之外均对英国无任何效力。
  • 无论如何,尽管英国政府当局经常抱怨其行动自由受到了《1998年人权法》所保障的权利的过度限制,《1998年人权法》及欧盟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给予了个人及企业显著保护,他们可以对苛刻的立法和公共行动提出异议。

问题4:欧盟各机构是否过于臃肿且效率低下?

鉴于欧盟庞大的经济总量及5亿多人口总数,欧盟官僚机构相对较小。

  • 欧盟各机构雇佣了55,000人(不足欧盟人口的05%)。规模相对较小的欧洲公务人员在广泛从事各种工作,从管理欧盟的各种内部政策到与各成员国合作处理贸易和外交等国际问题。
  • 相比之下,仅英国工作与养老金部即雇佣了91,000多人,而英国政府的中央行政部门拥有400,000多名雇员。
  • 2015年,欧盟各机构的行政总成本仅相当于欧盟预算的6%。
  • 欧盟与任何组织一样仍然存在改进的空间,而且欧盟各机构正在主动改进。例如,欧盟目前拥有34个分散管理的机构(相比之下,英国拥有350多家非政府机构及公共机构),并致力于通过协调工作、裁撤冗余职能、共享资源及专门技能等措施提高这些机构的效率。
  • 欧盟委员会还承诺精简内部行政管理并裁撤不必要的官僚机构。因此,它实施了对任何拟议工作及举措进行标杆管理的政策,确保其能为欧盟公民及公司带来切实的利益。

问题 5:欧盟成员资格是否成本过高?

很难准确量化欧盟成员资格对英国经济的总体影响。正如英格兰银行所指出的,首先无法断言如果英国在1973年不加入欧盟,英国经济会如何发展。其次,欧盟成员资格在许多不同方面并通过多种不同渠道影响英国经济,至少其中的部分影响是不容易准确量化的。第三,任何定量评估必定会取决于各种非常不确定的经济假设。其中,部分重要事实如下:

  • 欧盟预算相当于不到1%的欧盟GDP,而且按不变价计算还在不断收缩。欧盟预算目前占欧盟GDP的比重小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比重。
  • 2014年,英国对欧盟预算的出资为72亿欧元,而欧盟预算项下向英国拨付的财政资助为69.95亿欧元,因此英国的净出资为70.88亿欧元。
  • 英国的净出资少于德国和法国;而按人均出资计算,则排名第八,位列荷兰、瑞典、德国、丹麦、芬兰、奥地利及法国之后。
  • 2014年,英国对欧盟约70亿欧元的净出资占英国政府7320亿英镑开支的比重不足1%。
  • 英国部分地区(如威尔士及北爱尔兰)获得的欧盟预算直接拨款高于其人均出资。

将讨论仅限于英国对欧盟预算的出资并不能反映欧盟成员资格为英国带来的更广泛的利益。

  • 英格兰银行指出,若干研究试图量化欧盟成员资格的成本与利益,但是其中任何研究都未能提供对所有潜在经济渠道的全面评估。此外,其中许多研究倾向于关注欧盟成员资格的“静态”利益(如市场规模的增大),而不是欧盟成员资格的“动态”利益(如技术转移和创新),而前者所带来的只是GDP(国内生产总值)的一次性上升,但后者却会带来未来经济增长率的持续上升。
  • 关于欧盟成员资格对英国经济的净影响的估计从年均GDP的-4.5%到+20%不等,基本上反映了所用的不同假设及方法。认为欧盟成员资格存在负面影响的论文倾向于关注“静态”成本,即与监管、移民或特定年度英国对欧盟预算的出资相关的成本;这些论文对以上成本进行求和,计算出总成本。但是,这些论文未考虑与欧盟成员资格相关的“动态”效应。此外,这些研究所考虑的假设场景仅涉及英国与欧盟关系可能发展的一个子集,而世界其他国家仅仅作为一个非成员国予以考虑。
  • 近期的其他研究明确评估了退出欧盟的成本或利益。这些研究采用不同方法,认为英国一旦退出欧盟,年均GDP会在下降5%至上升1.6%之间变动(相当于暗示欧盟成员资格的净利益为GDP的-1.6%至+9.5%)。估值的大幅波动反映了英国在退出后与欧盟关系的不确定性。-1.6%的数字假设英国能够:
    • 谈判重返单一市场;
    • 与非欧盟国家订立自由贸易协定;
    • 在英国大幅度的放松管制。

正如我们在“替代方案”一节中所探讨,以上假设看起来不可能实现。

  • 政府估计,欧盟成员资格每年为英国每户家庭带来的利益为3,300英镑。
  • 《金融时报》近期对100多个经济体的调查凸显出一项经济共识,即英国的前景将因退出欧盟而受损。在所调查的经济体中,67个经济体认为,英国一旦退出欧盟,经济前景将恶化,而且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体会认为英国的经济前景会因此而改善。

问题6:如果英国留欧,能否控制边境?

我们对英国控制边境并检查来自任何地方的入境人员的权利解释如下。

  • 与所有欧盟成员国一样,英国有义务确保欧盟公民在欧盟内自由流动及居住。远在英国于1973年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之前,工人自由流动及在其他成员国开设业务的权利已是共同市场的基本规则,如今仍然对欧盟市场的内部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 这些权利并未削弱英国控制边境的能力,主要有三个原因。
    • 首先,进入英国的移民多数来自欧盟之外,因此无权凭借欧盟法律享受人员自由流动。英国限制此类人群入境的能力并未因欧盟成员资格而受影响。
    • 其次,尽管许多成员国已在其共同边界处(所谓“申根区”)采取统一的政策取代了单独控制,英国仍然选择保留其独立的边境管制权,因此有权检查进入本国的每个人的身份。
    • 最后,欧盟法律并未规定来自其他欧盟国家的国民拥有不受限制进入或留在英国的权利。最重要的是,在不满足相关条件或在不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英国居留的权利仅在三个月内有效。此外,该权利受“以公共政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为由”实施的限制。具体而言,在欧盟居民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行为“对社会根本利益构成真切、现实且足够严重的威胁”的情况下,英国保留限制其自由流动及居住的权利,且被驱逐出境的欧盟公民的母国成员国必须允许这些公民重新入境。
  • 关于欧盟经济移民的争论需要置于实际背景之中。尽管移民是一个易于令人情绪激动的话题,并可造成显著的社会不安,在欧盟内部市场内的流动自由仍然有助于消除技能短缺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根据经合组织的研究,移民如果更为年轻、有工作而且拥有熟练技能,更可能成为净贡献者。证据表明,一般而言,欧盟移民对英国公共财政做出了净贡献。英国预算责任办公室估计,与缺少移民的情况下会达到的水平相比,移民在长期内会降低公共部门净债务占英国GDP的比例。
  • 除了加强关于虚假婚姻和进入英国的疑似恐怖分子及犯罪分子的规则外,近期达成的《欧盟改革方案》还实施了“紧急刹车”机制,将英国的欧盟移民领取在职福利的期限限制为四年。对于来到英国的所有新移民,《欧盟改革方案》还给予英国将儿童津贴给付与居住国生活成本挂钩的选择权。自2020年1月1日起,该机制将扩及全部现有就业人员。

问题7:欧盟的账目是否存在欺诈?

一些人声称欧盟的支出存在欺诈。但是:

  • 自2007年以来,欧盟审计院对欧盟每一年的账目均已进行确认。它注意到付款手续存在一定差错,但并不意味着原本不应付款。
  • 尽管差错率(4%)明显过高,但是欧盟审计院认为,“并不表示存在欺诈、效率低下或浪费。它是对原本不应支出的资金的估计,因为这些资金并未按适用规章制度使用。典型差错包括对无资格报销的支出或未正确执行公共采购规则的采购支出的付款。
  • 所有政府支付制度都可能存在差错,而且尽管欧盟应继续努力降低差错率,但是英国政府部分账目的差错率也比较高。

问题 8:欧盟的监管抑制了伦敦金融城的发展吗?

欧盟成员资格完全没有抑制伦敦金融城的发展,相反却为它带来了巨大利益,使得伦敦金融城成为世界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 伦敦金融城日益繁荣。它是欧洲的主要金融中心,为英国创造了8%的国民收入。一半以上的欧洲投资银行业务通过伦敦运作,而伦敦同时还是欧洲的主要保险、欧洲债券市场、主权财富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伊斯兰金融、法律服务及管理咨询中心。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及专业服务在伦敦金融城形成集群,为熟练工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并大幅度推动了周边经济的发展。
  • 金融服务业是欧盟一体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欧盟成员资格使伦敦金融城可以进入统一市场,从而令总部设在伦敦的金融公司从欧盟内资本的自由流动中获利,降低了交易成本并促进了增长。统一市场还允许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有助于扩大伦敦的熟练劳动力群体。位于伦敦金融城的企业认为伦敦向国际工人开放是伦敦金融城的关键优势。
  • 《欧盟改革方案》包含某些条款,确保总部设在英国的金融机构不会因与欧元运转直接联系的立法而处于不利地位。
  • 英国一旦退出欧盟,以上利益则变得岌岌可危。例如,尽管伦敦现在是以欧元计价的批发银行业务的主要中心,欧元区国家及机构已表露出愿意将该活动转移到欧元区接受欧洲中央银行监管的意向。英国一旦退出欧元区,发生以上现象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在提交给议会银行标准委员会的书面证据中,高盛和摩根大通强调了欧盟成员资格对英国金融服务业的重要性:

我们认为,英国退出欧盟是伦敦维持其金融中心地位面临的重大风险。与伦敦金融城内的金融机构一样,我们向欧洲各地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并从事投资活动的能力取决于总部设在伦敦的公司所享有的在欧盟内跨境经营的许可。英国一旦退出,这些公司很可能无法再获得该许可,迫使希望进入欧盟市场的公司将其经营活动转移到欧盟市场内。

我们珍视伦敦作为进入统一市场的平台以多种形式提供的灵活性。我们在伦敦的交易活动受益于欧盟给予的在欧盟各地开展业务的许可。 

问题9:英国在欧盟之外会拥有更大贸易影响力吗?

我们认为,英国一旦退出欧盟会产生一种现实危险,即英国会被孤立,而且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也会下降。英国的一些重要伙伴已明确指出,英国留在欧盟会拥有更大影响力,而一旦退出欧盟,就会受到冷落。奥巴马总统证实,美国“希望英国仍然是欧盟的一部分”,而其贸易代表正式排除了与英国达成双边优惠协定的可能性。印度总理莫迪中肯地将英国称为“印度进入欧盟的入口”,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鼓励英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在加强中欧关系的过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 欧盟由28个成员国组成,GDP合计达3万亿英镑(世界第一),人口达5.05亿(世界第三)。欧盟成员国如果共同行事,谈判力高于英国自身,因为后者人口仅有6400万,GDP为1.8万亿英镑。我们认为,与在欧盟之外相比,英国在欧盟内充分参与会拥有更大影响力。
  • 在某些领域,欧盟机构及成员国拥有采取国际行动的“共享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任何一个成员国单独行动,欧盟机构受益于更大的谈判力,而英国(与任何其他成员国一样)保留了独立提出其观点的能力。
  • 在其他领域,欧盟机构拥有代表欧盟成员国的专属管辖权。尽管英国无法在这些领域单独行事,但是欧盟机构及成员国通常会共同谈判并缔结相关协定。因此,英国在这些谈判中发出自己的声音的同时,同样也能受益于欧盟机构的谈判能力。
  •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在连续几届英国政府的支持下,欧盟参与了与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东盟、海湾合作委员会及南方共同市场的市场开放协定谈判或签订进程。但是退出欧盟意味着英国会丧失这些交易的利益,并被排除在雄心勃勃的未来谈判计划之外。事实上,英国会被迫对50多份欧盟贸易协定进行重新谈判——这是一个旷日持久的复杂过程。
  • 更一般地说,英国拥有在欧盟理事会提出自己在属于共享管辖权及专属管辖权范围领域的立场的优异记录。例如,2014年英国在许多外部问题上发挥了主导作用,包括对“伊斯兰国”的制裁及其他措施、埃博拉病毒响应以及与美国的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谈判。实际上,近期的一项研究得出结论,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英国似乎是在欧盟理事会发挥重大影响力方面表现最佳者。

问题10:英国在决定退出欧盟后会变得更强大吗?

有人问,英国如果退出欧盟会不会变得更强大。我们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会出现这种情况。事实上,英国退出欧盟有可能损害英国及其海外领地的凝聚力,这才是真正的风险。

  • 可能会在北爱尔兰与爱尔兰共和国之间重新实施边境管制。一旦退出欧盟,英国与欧盟之间的唯一陆地边境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之间。爱尔兰共和国与北爱尔兰之间的开放边境是《1998年耶稣受难日协定》的关键。1969年起,北爱尔兰/爱尔兰共和国边境受到了英国及爱尔兰武装部队的严密控制。欧盟成员资格终结了海关检查,而且现在也不存在对英国及爱尔兰公民的入境检查。英国及爱尔兰共和国是共同旅游区的一部分,因此尽管两国并非申根区的一部分,其公民在两国之间旅行目前并不需要护照。但是,英国一旦退出欧盟,很可能会要求检查,以控制进出欧盟(爱尔兰)的货物和人员。
  • 英国退出欧盟可能导致英国境内公民身份的不对称。北爱尔兰人有权获得爱尔兰共和国及英国的双重公民身份。在英国退出欧盟后,这种权利想必不会发生变化;这样就会产生一种不寻常的情况:获得爱尔兰公民身份的北爱尔兰人有权获得欧盟公民身份及其所必然导致的所有权利(如在欧盟的自由流动权;居留权;在欧盟学习或工作的权利;不得以国籍为由歧视;外交及领事协助),而英国的所有其他公民却不会享有这些权利。
  • 英国一旦退出欧盟,威尔士及北爱尔兰会面临过于严重的经济后果。威尔士及北爱尔兰是欧盟成员资格的净受益者:这两个地区每年仅从欧盟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资金中获得的补助分别为人均83英镑及30英镑。实际上,农业是北爱尔兰及威尔士两地的重要部门,也是欧盟补贴的大头及出口大户。有人指出,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在英国退出欧盟后,可能需要英国政府拨付更多经费方可弥补亏空。
  • 英国退出欧盟可能导致再次举行苏格兰独立公投。苏格兰民族党领导人 Nicola Sturgeon 以及威尔士党领导人 Leanna Wood 要求英国只有获得“双重多数”赞成方可退出欧盟,这样英国的每个组成国应就英国退出欧盟单独举行投票。苏格拉首席部长称,如果苏格兰投票赞成英国保留欧盟成员资格,但英国的总体投票结果赞成退出欧盟,会重新开启再次就苏格兰从英国独立举行公投的大门。
  • 英国退出欧盟可能导致直布罗陀动荡。毗邻西班牙的英国海外自治领地直布罗陀的经济建立在依赖统一市场的产业(如金融服务、在线游戏)之上。此外,每天有10,000人从西班牙跨境前往直布罗陀工作,而英国一旦退出欧盟,两者之间很有可能会实施海关及入境检查,或边境很有可能再次关闭。重要的是,还有人担心“英国退出欧盟无疑会招致西班牙以更激进的方式争取其长期以来对直布罗陀的主权要求”。因此,直布罗陀可能会要求在英国其他地区/构成国之外单独计算其在公投中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