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6年7月18日,金杜代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为其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合称“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纠纷一案获得终审胜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加多宝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此次“配方案”系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系列诉讼纠纷核心诉讼之一,也是金杜代理广药集团继“红罐”包装装潢一审胜诉、“七连冠”虚假宣传案件等终审胜诉后,再一次获得胜诉的案件。

自2012年5月至今,王老吉与加多宝在涉及商标、广告语、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方面共产生诉讼纠纷二十多起。凉茶“配方”是广药集团的核心资产,也是广药集团核心竞争优势所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在判决中确认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凉茶正宗配方。加多宝公司须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赔偿广药集团及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此案对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其他正在进行中的系列诉讼案件而言具有重大意义。

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历史沿革看,王老吉凉茶配方分别由大陆和香港两支王泽邦后人持有是客观事实,广州王老吉药厂经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现称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广药集团下属公司控股,其使用的秘方于2007年被广东省食品文化遗产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凉茶秘方。加多宝公司宣称其拥有王老吉独家正宗凉茶秘方的宣传,是虚假和片面的宣传,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虚假宣传行为;而加多宝公司、王健仪或是王老吉后人在均无证据证明广药集团和大健康公司没有王老吉配方的情况下,大肆宣称“王老吉”凉茶使用的不是正宗王老吉配方的行为,则是对“王老吉”凉茶声誉和广药集团商誉的诋毁。

金杜知识产权诉讼团队负责该项目的合伙人是史玉生律师和矫鸿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