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里斯 & 克里斯

2014年至今IPO基本情况概述

IPO意为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是企业实现上市融资、经历资本运作、从而实现规模性扩张的必要过程。目前,证监会设立主板和创业板两个发行审核委员会对申请IPO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未通过、暂缓表决和取消审核四种。

1. IPO审核整体情况分析

从2014年4月重启IPO至今,中国资本市场一共有574家企业申请首发IPO的企业,截至目前,共有58家企业未能成功公开发行股票,约占申请首发企业总数的10%。在574家申请上会的企业中,其中有16家企业暂缓表决或取消核准,但在第二次上会后成功通过审核。

注:数据更新至2016年10月20日,实际上会的企业数量要少于574,审核结果为暂缓表决和取消审核的企业有可能两次上会。

证监会于2012年10月正式停止IPO审核,历经18个月的调整于2014年4月重启,下图对IPO审核重启前三年与重启后至今的审核情况进行了对比。

从图中可以看出,IPO未成功核准率在重启之后显著降低。这一方面意味着“证监会”有意促进更多的企业上市融资,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中国内地股票发行制度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型的过程,虽然“审批”的本质没有变化,仍然需要经过监管部门审查核准,但是审核通过率确实有所升高,这或许是由于证监会对企业审查重点有所转移,对企业的盈利等指标重视程度下降,业绩降低不再成为被否决的直接原因,证监会更为关注企业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指标,很多企业因此得以通过。

2. 从行业分布的维度看IPO审核状况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行业分类标准,2014年重启IPO审核至今申请上市的前九大主要行业(本文只呈现申请上会企业数量超过十家的重点行业)企业数量分布如下图所示。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居首,达33家;紧随其后的是医药制造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数据显示,与从事互联网信息技术相关产业的企业总数已经高达69家企业,这反映出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相关产业已经开始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同时也看出,国家致力于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医药制造业和软件及应用系统业IPO未成功核准率最高达17%,而电气机械和材料制造业上会的全部企业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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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地域分布维度看IPO审核状况

申请IPO首发的574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以及上海市,其中广东省申请上会企业最多,达104家;山东省申请上会IPO有26家企业,但是该地区未成功核准率最高,达19.2%,而江苏省未成功核准率最低,仅为4.9%。通过统计发现,申请IPO首发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这三大经济带,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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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更新至2016年10月20日。 

4. 从交易所维度看IPO审核状况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本市场的需求和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部署,我国在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置了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从而形成了交易所市场内的不同市场层次。

从图中可以看出,企业申请IPO首发选择在深交所上市的数量略多,市场多数IPO资源逐渐向深市市场集中,574家上会企业中有318家申请在深交所上市,而选择在上交所上市企业有256家,与深市市场相比申请沪市市场的企业数量略显逊色。这可能是由于深市创业板的推出,深交所拥有更多层级的资本市场(中小板和创业板),能够满足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需求,而且成长性企业往往只能选择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因此申请在深市上市的企业稍多于上交所。但是在未成功核准率层面,沪市市场略比深市市场低,深交所创业板和中小板未成功核准率约为12%,而上交所主板的未成功核准率仅为7.8%,这可能在上交所上市的企业规模相对较大、规范程度较高有关。

从交易市场维度来看,目前相较于中小板和主板,创业板过会率偏低。近年申请首发IPO创业板的企业有210家,占所有申请上市企业数量的37%,但在未成功核准企业中25家企业申请的是创业板的交易市场,占全部未成功核准企业数量的一半。

从2014年至今,IPO首发企业申请创业板的数量都体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作为新经济中的代表,创业板基本上发挥出了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的功能。但是发审委对申请创业板的企业审查也偏于严格,创业板IPO门槛偏高。此外拟在创业板上市企业所处市场较新,行业变化剧烈,此类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差。上述各方因素综合导致许多创新型、成长型的新型企业很难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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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0至今深交所主板已暂停IPO审核,因而企业IPO申请仅统计上交所主板、深交所创业板和深交所中小板。

35家IPO审核被否企业原因研究调查分析

在未成功核准的58家申请IPO企业中,有35家企业直接被否,其它23家未成功核准的情形则是暂缓表决或者取消审核,实际上这23家未成功核准的原因没有详细披露,很多也不涉及实质问题,因此本文的原因分析主要针对35家IPO被否企业。下图呈现了35家IPO被否企业交易市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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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通过原因概述

数据显示,35家IPO首发审核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是发审委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和企业自身独立性以及信息披露存在质疑。经统计,涉及持续盈利能力、企业独立性以及信息披露问题的企业数分别为25家、16家、20家。此外,企业内部核心成员大范围变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质疑以及财务内控问题等也是IPO被否的问题高发区。

IPO审核未通过原因整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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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家企业IPO未通过可能涉及多方面原因,因此上表涉及企业数总和超过35家。

2. 持续盈利能力问题

持续盈利问题是发审委关注的重点,也是众多企业未过会的主要原因,在本文统计的35家被否企业中,有25家企业涉及到持续盈利能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企业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环境因素。外部因素层面,发审委主要关注的是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主要产品和生产方式变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几个方面。至于内部因素,发审委主要针对核心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进行考察,还会关注企业获得利润能力等多个方面。综上所述,持续盈利能力问题可以被分为经营能力、生产方式改变、依赖性(这是指企业仅依赖于一家或者固定几家供销商、经销商或者产品客户非常单一)、产品竞争力、行业环境变化以及其它方面。由下图可知,近半数的被否企业因为经营能力存疑被发审委否决,这表明企业营运的效率与效益受到发审委的重点关注,未来申请IPO首发的企业应对自身的经营能力给予更多的重视。

持续盈利能力存疑企业分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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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该企业IPO审核未通过可能涉及该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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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息披露质量问题

信息披露质量问题是企业IPO未核准的第二大原因。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所以发行人应当披露一切能够影响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很多申请IPO企业对经营风险信息、发行人情况、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不完全或前后披露信息不一,因而遭到了发审委的否决。从IPO审核的有关资料得知,信息披露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披露信息不一致、信息披露不足、披露信息存疑三种具体情形。

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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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该企业IPO审核未通过可能涉及该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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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独立性

独立性也是发审委否决企业IPO首发申请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包括企业资产是否独立、企业人员是否独立、企业财务是否独立、企业机构是否独立、企业业务是否独立。值得注意的是,资产独立还包括产品技术独立、专利独立以及商标独立等无形资产,例如吉林省某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否原因主要在于其核心产品某口服药片所使用的相关技术专利、商标没有签署合法有效的专利许可使用协议来授权,因而发审委认为其专利可能存在争议和重大不利的变化,在企业重大资产上不具有独立性。此外,发审委还会考察企业披露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会对企业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浙江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其实际控制人,因而发审委要求该企业结合市场环境进一步说明该关联交易的实际运作情况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性是否有影响。

独立性问题企业分析一览表:

注:╳表示该企业IPO审核未通过可能涉及该项原因。

5. 其它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企业财务、募投项目、经营合规和企业股东债务等问题会对企业IPO申请产生负面影响。财务方面,以福建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发审委质疑该公司内部控制的公允性,因而无法保证该公司财务报告核算的准确性。企业募投项目也是发审委关注的重点,例如发审委对南京某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旅游度假区燃气配套工程项目的收入存疑,并认为该项目可能对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发审委还关注发行人招标投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照国家要求纳税等合规问题。实际上企业融资和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在IPO审核过程中都有可能被发审委关注到。

其它问题企业一览表:

注:╳表示该企业IPO审核未通过可能涉及该项原因。

注:

本文转载自理脉 (微信号:Legal Miner)

数据来源丨理脉 Legal M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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