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6年11月,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徽商银行”)成功在境外非公开发行8.88亿美元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首期票面股息率为5.50%。该项目是中国城商行首单成功发行的境外优先股,也是迄今为止第一笔来自无国际评级中资银行的境外优先股。

徽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徽商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该项目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建银国际、海通国际、UBS、德意志银行、中银国际和汇丰担任该项目联席全球协调人。

金杜在该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作为第一个境外发行优先股的城商行项目,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金杜凭借丰富的优先股项目经验,协助徽商银行与有关监管机构进行了大量沟通,为后续其他城商行发行境外优先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这是继徽商银行发行H股并上市、申请A股IPO等项目后,金杜与徽商银行在资本市场继续深入合作的又一成功项目。本项目负责合伙人是苏峥律师、李元媛律师和刘东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