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保罗仕达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starr_p概述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带来投资机遇的同时也要求企业更谨慎地开展风险管理。在开展任何投资前,协议各方应考虑选择何种方式解决争议,并确保在合同中写入相关条款。

仲裁与诉讼相比有许多优势,尤其是有时投资者可能对最接近投资地的法院所处国家的法律体系较不熟悉。本案例分析将重点分析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有哪些好处。香港仲裁法中的保密性保护规定和香港仲裁裁决能在全球大多数法院强制执行对协议方来说都是关键优势。

协议各方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看重的还有其作为综合性的平台能够满足一带一路的需要。香港定位为基础设施枢纽,因此包括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IFFO)在内的各大机构一直在探索如何为投资者开展一带一路投资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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