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月07日,在《人民法院报》最新公布的 “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中,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舜天船舶”)破产重整案名列其中。该案不仅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之间会商机制的首个案例,也是上市公司重整同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首个案例,在案件处理的参考性以及对于市场和社会的整体影响方面均意义重大。每年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出的十大案件均为在过去一年中全国各级法院审判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情疑难复杂或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和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件。

舜天船舶是一家从事船舶和非船舶贸易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受航运及船舶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自2014年起舜天船舶的经营危机和债务危机开始显现,且日趋严重,渐至资不抵债,面临严峻的退市风险。最终舜天船舶于2016年2月5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南京中院通过公开选任方式,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金杜为本案管理人,负责开展相关重整工作。

金杜拟定的重整方案于2016年10月24日获南京中院作出裁定批准。该案涉及债务规模约90亿元,规模巨大且法律关系复杂,金杜凭借在与案件相关各个领域的综合能力和经验将该案中的难题一一妥善处理,为重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重整通过以舜天船舶资本公积转增约5.2亿股股票,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而全部向债权人分配以抵偿债务。根据资产注入后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情况,债权人可通过处置抵债股票获得全额清偿,成为近年来债权清偿比例最高的上市公司重整案。同时,该案在重整程序中同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后续该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并就如何协调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的关系提供了可借鉴的先例,在创新性和开拓性方面均具代表意义。

该项目的主办合伙人是刘延岭、王乐、谢元勋、李萍和郝朝晖。该案也是继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入选“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后,金杜代理的第二起被评为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的破产重整案件。

刘延岭律师表示,“舜天船舶破产重整案被评为2016年度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一,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我们感到很自豪。金杜在破产重整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领域十几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结合我们具有创新思路的团队协作,针对该案形成了一套能够最大限度有效保护各方权益的可执行方案。重整的结果不仅对于客户具有重要影响,也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