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明飞 苏梦云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如今,游戏玩家已经成为游戏公司、直播平台争夺的稀缺资源,玩家在网络游戏中是否能够创作作品,游戏玩家的权利如何得到保护,一直是近来争论不休的话题。大多数的观点认为,由于游戏实质上为计算机软件,游戏玩家只能在游戏预设的框架内活动,因此不可能在游戏中创作出新的作品。实际上,不同游戏的模式不同,玩家的作用发挥程度也有非常大的差异。玩家究竟能否创作作品呢?本文以《我的世界》为例,简要进行分析。

游戏《我的世界》概况

《我的世界》是由瑞典Mojang AB和4J Studios开发一款游戏,国内目前由网易代理。按照游戏类型划分,《我的世界》是一款非常典型的沙盒游戏(Sandbox Games)。沙盒游戏是指没有预设的主线剧情或关卡,主要由玩家依靠创造力自由发挥,可以依据游戏已提供的素材,制造出新内容的一类游戏。沙盒游戏的核心玩法正是在于玩家极高的自由度和创造空间。因此,与其它类型的游戏相比,由于玩家受到的限制少,在戏里的可发挥空间更大,玩家对整个游戏走向、运行画面的控制力也更高。

《我的世界》官方网站对游戏的宣传视频中,对该游戏的定位是“一个方块构成的世界”。其宣传语中“这个世界充满无限可能,因你的想象而千变万化”准确地概括出了游戏的最大亮点和特点。没有预设的主线剧情,只有最基本的方块素材和大场景,留给了玩家最大化的创作空间,如同电子版的乐高。

最初进入《我的世界》游戏,游戏为玩家提供的是一片类似于荒岛或草原的场景,只有树木、海洋等自然场景,以及偶尔闯入画面中的少数动物。玩家可以通过搜集素材或应用已有的素材,建造出形状各异的建筑。尽管每个玩家使用的基本素材一样,但因游戏赋予玩家高度的自由,玩家最终依据各自的创造力搭建出来的“世界”完全不同。于此同时,《我的世界》也不仅仅是简单的积木拼凑,游戏下设多个模式,玩家在生存模式下还需要与NPC进行打斗。

玩家创作行为

1.原游戏框架下的创作行为

游戏的创造模式下,玩家如同造物主一般,有无限资源,有充足的工具,可以随意对世界进行创造。游戏为玩家提供了大量的各类基础性建筑材料,如各式各样的石头,栏杆,阶梯,木板,玻璃等等,好比乐高的小积木。游戏最简单的玩法便是将这些元素根据自己的想象力和创意搭建出各式建筑,一个小区,甚至一个大世界。

(上图为我们随意选取游戏提供的资源(阶梯,玻璃,石头,地砖)搭建起来的一个小型建筑。)

我们将这一类的创作行为划分为原游戏框架内的创作行为,即根据游戏现有材料进行自主筛选,搭配,搭建出一个世界。可见,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游戏规则对玩家基本上也没有任何约束。玩家有无限创造的可能性,可以换用各种建筑材料,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或者毫无顺序逻辑地跟随自己的想法和喜好建立世界。尽管每个游戏玩家依据的游戏资源是相同的,最后搭建出来的世界也一定不相同。此时游戏如图给玩家提供了画笔,颜料,而最后呈现的内容有百分之九十控制在玩家手中。游戏不可能在设置时就预设出所有这些画面。此时,应该认为,无论最后呈现出的“世界”画面,还是玩家玩游戏时的动态游戏画面,都是一种玩家利用现有游戏素材,对其思想的具体表达。可见,玩家的行为完全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一种创作行为,每一个世界都可能构成一件作品。

2.超越原游戏框架的创作行为

资深玩家知道,《我的世界》的玩法不止于此。除了上述直接在游戏既有素材基础上进一步加工而形成内容,《我的世界》中玩家还可以自制大量素材,应用到游戏中。我们将这类创作行为理解为“超越原游戏框架”的创作。

以人物皮肤为例,如上文附图所示,游戏预设的人物五官四肢呈现正常肤色,身着浅蓝色上衣和紫蓝色长裤,非常单调。与其他游戏不同,《我的世界》游戏里并没有给玩家提供多套人物皮肤进行更换,也没有提供既存的上衣、下装等配件元素让玩家通过自行选择搭配的方式更换人物形象。但是玩家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进行制图,创造出新的人物皮肤,然后将皮肤导入《我的世界》游戏里,从而应用到人物身上。只要满足独创性的最低要求,玩家自行创作的人物皮肤完全可以构成美术作品。 此时,一个个的玩家无疑是其自定义人物皮肤的作者。在游戏中使用自定义皮肤的行为,实际上相当于玩家将其创作的作品带到游戏里的过程。实际上,在《我的世界》的资源中心,大量玩家上传了它们的自定义皮肤,供其他玩家下载使用。

除了人物皮肤外,再以材质包为例。因游戏原画风呈现的是一种“沙盒”的质感,为增强游戏画面的精致型,玩家可以通过软件制作材质包,例如实拍的蓝天白云的动图或静图,经过加工后将其导入游戏,使原本略显粗糙的《我的世界》游戏画面呈现出真实性光影等的质感。

(《我的世界》原场景图)

(玩家应用自制材质包后的场景图)

人物皮肤和材质包只是两个比较好理解的例子。简单来说,《我的世界》除了允许玩家在其游戏原有框架内利用游戏提供的素材搭建世界,还允许玩家自制素材,用自制的素材替换原有素材,从而利用自制的素材进行创作,甚至通过编制小程序拓展游戏玩法。总而言之,玩家为了游戏画面的视觉效果和趣味性,可以用其他软件事先创作出诸如美术作品甚至小型计算机软件作品,(例如有玩家在游戏里制作出了一款能够实际运转的计算器),后将这些自制元素应用到游戏中。此时,玩家无疑对其自制的游戏素材享有知识产权。

(图为玩家共享的新玩法)

《我的世界》服务协议

上文对玩家在游戏中的创作行为进行了初步分析。实际上,《我的世界》在用户协议里已经对游戏所涉知识产权进行了约定。《我的世界》用户协议共有十四条,第四条即为专门的知识产权条款。在第四条中,也就用户的知识产权专门进行了约定。

“(二)用户的知识产权及许可

  1. 用户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我的世界》游戏、网易提供的游戏素材等网易授权的任何内容制作的素材/内容(以下称:用户改编素材)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归网易公司与用户共有。网易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单独或包含在游戏整体之内对用户改编素材进行复制,分发、发行、出租、展览、表演、广播、修改、改变、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使用上述用户改编素材创作衍生作品。
  2. 除用户改编素材外,针对其独立制作的游戏素材(“用户素材”),用户享有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专利权等)。”

对条款中所涉“游戏素材”一词,在用户协议第二条定义和说明部分进行了明确:

“游戏素材:指用于《我的世界》游戏的相关程序、接口、图片等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模组(MOD)、材质资源、地图资源等;以及与《我的世界》游戏相关的衍生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插画、视频、音乐等。”

简而言之,协议将游戏素材分为两类,一为用户改编素材,二为用户素材。对用户改编素材,协议约定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为玩家与网易共有,但网易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行使复制、发行等权利;对用户素材,协议则直接将其知识产权归于玩家。

就用户改编素材而言,根据协议,用户改编素材是指用户根据《我的游戏》已有素材及网易提供的素材进一步制作的内容。对应上文分析,玩家在游戏原有资源框架下的创作行为,也即玩家在游戏已提供的材质资源、地图资源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内容,应该就属于服务协议里定义的“用户改编素材”。当然,这里的用户改编素材范围更广,除了玩家基于游戏资源创作的内容,还包括玩家应用网易直接提供或网易授权玩家使用的材质包,地图资源等等进行创作的内容。对该部分内容,协议免去了对玩家和游戏原有素材对“世界”画面的贡献率进行讨论,而直接约定由网易与用户共同拥有。

就用户素材而言,协议对用户素材知识产权的约定,乍一看协议十分慷慨,竟然将其直接“赋予”或“让与”玩家个人。结合其定义“用户独立制作的游戏素材”,也即脱离于游戏既有内容,完全由玩家自己创造的素材。对应上文分析,可以发现协议里的用户素材应该就是指玩家在原游戏框架外自行创作,后带入到游戏里的素材,如上文所提及的人物皮肤、材质包、新玩法等等。如前分析,人物皮肤可能构成美术作品,新玩法可能是计算机软件作品,玩家对涉及部分可能享有著作权。对该部分内容,服务协议与其说是将权利让与玩家,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协议承认了玩家的知识产权,并未予以剥夺。

结语

玩家在玩游戏过程中是否能够创作出新的作品,是否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是一个纯理论问题。游戏的具体模式和对玩家的开放度不同,可能存在不同结论,应当结合具体的游戏进行具体分析。随着游戏越来越注重玩家的个性设置,提高玩家的参与度、把控度和交互程度,游戏将会呈现日渐开放,玩家将会有更多发挥空间。一个更加开放、自由的游戏世界才更加符合滋养和繁荣人类文学艺术的宗旨。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