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04月19日,作为第十八界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活动的重要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发布了2017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金杜代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提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件((2015)民三终字第3号)位列十大案件之首。

一直以来,该案受到新闻媒体、广大社会公众等各方的高度关注,被誉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最高院经过审理,最终给出了“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共享”思路的司法指引。

经过长达五年的诉讼程序,最高院最终确认“红罐王老吉凉茶”符合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同时将“红罐王老吉凉茶”产品罐体上的“黄色王老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等组成部分在内的整体内容”认定为该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明确广药集团持有的“王老吉”商标是该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对于该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这一关键性问题,最高院综合考虑了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品牌在包装装潢形成中发挥的作用,特别是考虑到加多宝公司在使用“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包装时对“王老吉”字样的突出使用,客观上将包装装潢同时指向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与此同时,最高院也认可加多宝公司通过生产经营和宣传推广对“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度的提升所作出的贡献。本案最终判定,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包装装潢由双方共同享有。

案件办理过程中,金杜律师团队在史玉生律师和孙明飞律师的带领下,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背景、积极探索和研究本案所涉及的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团队律师包括矫鸿彬、刘军、郑泓、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