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华人文化集团公司(CMC Inc.,原名华人文化控股集团CMC Holdings)宣布完成近100亿人民币A轮融资,投后估值近400亿人民币。本轮融资由新股东-万科集团与两家创始股东-阿里巴巴集团、腾讯集团领投,招银国际资本及其他国际知名金融集团跟投。该项目成为2018上半年文娱领域对于整个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融资项目。

作为中国领先的传媒与娱乐产业集团,CMC成立于2015年。近三年来,CMC汇聚了一系列头部内容资源,在众多垂直细分领域取得了领先优势,同时积极探索和孵化互联网媒体平台和现场娱乐集群,形成了独特的生态体系及价值资源。CMC境内外投融资平台于2014年底开始筹建,2015年由黎瑞刚先生发起的CMC正式设立,并由阿里巴巴、腾讯和元禾控股的相关投资载体作为首轮融资的创始投资人。

在本项目中,金杜同时担任CMC的中国法和香港法法律顾问,负责CMC境内外投融资平台的设立、员工激励计划的设计、历次融资及境内外架构重组,代表CMC与多家投资人进行多轮交易文件的谈判,主导所有境内外中英文交易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协助CMC及各投资人进行交割。金杜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地的团队通力合作,体现了金杜横跨多个司法区域的卓越法律服务能力;且通过为客户提供跨境投融资、上市、商务合规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突出了金杜“一站式”法律服务的优势。本项目是借助金杜统一的全球平台全面服务于客户的典型案例。该项目负责合伙人为黄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