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18年7月12日刊发致金融机构的通函(“通函”),明确了金融机构为客户开户时在网上核实个人客户身份可采用的优化程序步骤。在此之前香港已出台多项重要的业界举措,以促进数字身份识别及“认识你的客户”(“KYC”)电子身份识别的发展。
通函不仅考虑了香港金融发展局(“金发局”)提出的旨在完善香港监管环境以便于在网上为客户开户(无需客户亲身到场)的建议,也对制定适用于金融机构的KYC要求及开户程序之主要法律作出了补充,包括:
-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条例》”);
- 证监会《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证监会《打击洗钱指引》”);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第5.1段;
- 证监会2016年10月24日发出的有关在开户过程中核实客户身份的通函(“证监会2016年通函”)。
证监会《打击洗钱指引》将迎来新一轮重大修订(参阅证监会2018年7月5日公告),同时《操守准则》第5.1段也在检讨之中。
出台新程序是回应业界意见的临时之举,以便在《操守准则》第5.1段修订完成前提供更大灵活性。新程序旨在改善客户的开户体验,同时防范在网上为客户开户的有关风险。可以说,通函为进一步推动香港成为亚洲金融科技枢纽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虚拟环境下为客户开户相关的最新监管动向及行业发展
香港政府和监管机构已颁布多项举措,旨在简化银行与金融监管做法并促进金融科技的运用。举例如下:
- 在证监会2016年通函中,证监会接纳其持牌法团在非面对面情形中使用各种科技手段进行客户身份核实。
- 经过3个月的市场咨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2018年5月30日刊发了有关《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修订本的咨询总结。金管局在该咨询总结中写明,其“银行易”措施下的三个工作小组中有一个负责识别及简化有关 客户遥距开户或以数码方式开户的监管规定。(参阅金杜2018年6月文章《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内地的虚拟银行》(更新版)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NDMzNjMyNQ==&mid=2653139924&idx=2&sn=58c0a3575f0259ccf0b4c3cf85552882&chksm=843fd87eb3485168de9ee5b483a489997c57e38fc2e624738ec2d52ddf58253fbba58f94d768&mpshare=1&scene=1&srcid=0719PJ5CwypAz67WJF8Ot18x&pass_ticket=IvXPycun%2FI5o%2FBpLQjw02642kBh9bslz8LmIjVEO9ChD1dBrqkIgJ9CHpTg%2FuecN#rd)。
- 金发局在其近期发布第35号报告[1]中的主要建议:完善香港现行监管环境为客户非亲身开户提供便利,并建立一套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和香港通用的KYC平台,以符合金融机构须遵守的客户身份识别和核实规定。
对非亲身开户现行规定的总结
如下是《操守准则》第5.1段规定的程序:
通函规定的核实客户身份优化程序步骤
通函引入了新的优化程序促进以网络环境核实客户身份(“新程序步骤”)。新程序步骤对《操守准则》第5.1段进行了补充。
新程序步骤主要引入如下变化: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按照新程序步骤,金融机构可以简化和加快现有开户程序、改善客户体验和通过取消繁琐的管理程序(诸如重复检查支票上的签名以及待清算支票后才可使用新账户)降低成本。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 按照新程序步骤,更新内部政策和程序;
- 就每位新客户保留清晰、完整的开户程序纪录,并确保该等纪录可供监管机构随时取览;
- 留存有关符合所有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清晰的文件证据。
结论
通函展现了证监会更灵活的监管方式,同时亦阐明了其对非亲身开户的政策要求。我们衷心欢迎证监会回应市场意见的措施,进一步促进香港发展成为“世界级的智慧城市”。
金杜拥有专注于电子身份识别(e-ID)和电子认识客户(e-KYC)业务的法律服务团队。如果您对相关举措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谨此感谢金杜团队成员对本文的贡献。
[1] 香港金融发展局2018年6月刊发的《为廿一世纪国际金融中心构建科技及规管基础设施:推行数码身份认证及认识客户平台,以落实普及金融、维持金融体系稳健及加强竞争力》报告(“金发局第35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