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旸 胡嘉卿 常康爽  金杜律师事务所

自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出台至今已有一年之久。本文通过梳理全国各地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试图窥探《监察法》在过去一年中的实施情况,以与各位同仁分享、交流。

一、2018年监察工作有序开展,改革试点地区表现突出

根据公开渠道检索统计[1],2018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3.8万件,处分62.1万人,均创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最高值[2]。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作为2016年首批改革试点,在过去一年工作表现突出(图1):

2018年,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80件,较2017年同比增长8.2%;处分3565人,同比增长10.9%;移送司法机关235人,同比增长164%。[3]

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544件;党纪政务处分16650人,同比增长1.3%;移送司法机关709人,同比增长166.5%。[4]

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725件,同比增长42.1%;处分23756人,同比增长39.9%;移送司法机关863人,同比增长125.9%,相关数据均超过山西监察体制改革前历史峰值。[5]


图1:北京、浙江、山西三地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

二、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分布特点

根据《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根据我们在案例库中的检索,2018年全国范围的刑事判决中,体现出监察机关参与办理的案件共有1955起[6],发现案件分布情况呈现如下特点:

1、地区分布:东部地区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整体较大(图2),黑龙江省异军突起

在检索到的1955份刑事判决书中,数量在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黑龙江(200件)、山西(180件)、山东(161件)、浙江(117件)、四川(108件)。(图3)

其中,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在2018年1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后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有了显著的提升,据有关报道[7],黑龙江省各级纪委监委在2018年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案件平均用时比上一年缩短了27天,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


图2:全国各地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数量


图3: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前五省份

2、罪名分布: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占据八成以上

按照《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辖规定》),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分为六大类,共计88个罪名。

根据统计,在检索到的1955起案例中,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相关案例数量最多,共1619起案件(占比约82.8%)。在此之后依次是“侵犯财产罪”(219件,占比约11.2%)、“渎职罪”(147件,占比约7.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10件,占比约5.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9件,占比约1.9%)[8]。(图4)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占比超过80%,这正和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核心职能相一致。


图4:贪污贿赂罪案例数量比例

关于各具体罪名的出现频率(部分案件可能涉及多个罪名),由高到低依次是贪污罪(726件)、受贿罪(582件)、挪用公款罪(315件)、行贿罪(135件)、职务侵占罪(119件)。(图5)

图5: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五个罪名

三、涉案人员的量刑分布及相关措施适用情况

1、量刑以三年以下为主,缓刑适用率有所降低[9]

在已经检索到的1955份刑事判决书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1392个,占比68.1%;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585个,占比28.6%;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67个,占比3.2%。(图6)

图6:涉案人员量刑分布情况

关于缓刑适用情况,检索结果中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判决有741份,占职务犯罪总判决数量的37.9%(图7)。另一方面,适用缓刑的判决占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数量的53.2%(图8),可以看出,职务犯罪中近半数的被告人被判处了缓刑,相较于前几年60%的缓刑率[10]而言有所降低。


图7:缓刑总体适用比例

图8:量刑在三年以下案件中缓刑适用比例

2、留置措施的适用与罪名的关联度较低

在已经检索到的1955起案件中,有1096起案件中的当事人被采取了了留置措施,留置措施的总体适用比例为56.1%。适用留置措施的案件在四种主要类型的案件(贪污贿赂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渎职类犯罪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中分布相对平均。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中适用留置措施的案件有983个,占该类案件总数的60.7%;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56个,占该类案件总数50.9%、渎职类犯罪案件71个,占比48.3%;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96个,占比43.8%。(图9)可见,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适用留置措施的比率相对较高,但整体而言,不同类型案件的留置适用率差别不大,大致都在50%左右。

图9:不同类型职务犯罪案件中当事人被采取留置措施比例

3、留置转逮捕比率较高

在已经检索到的1096起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例中,有934起案例在后续阶段适用了逮捕措施,批捕率为85.2%。其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中转换为逮捕措施的案件有59个,占该类案件中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数量的90.8%;侵犯财产类犯罪84个,占比87.5%;贪污贿赂类犯罪844个,占比85.9%;渎职类犯罪61个,占比85.9%。(图10)由此可见,对于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涉案人员,其适用逮捕措施的概率也较大,基本在80%以上。


图10:留置人员后续被采取逮捕措施的比例

本文梳理了2018年监察法实施一年以来全国各地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随着监察体制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国家对于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也在逐步加强,法网也将更加严密。对此,企业与个人都应当注重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重视和加强合规管理工作。

[1] 本文的基础数据系根据法律数据库检索以及公开网络报道得出,受限于数据库收录的案例范围,相关数据可能存在不全面、不准确的情况,仅供参考。

[2] 数据来源-开启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新篇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扫描,中国日报网,20190301

网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6768411231188097&wfr=spider&for=pc,访问日期:20190420

[3] 数据来源-北京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立案数、处分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北京日报,20190122

网址:http://fanfu.people.com.cn/n1/2019/0122/c64371-30583552.html,访问日期:20190420

[4] 数据来源- 2018浙江纪检监察纪事: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浙江新闻,20190117

网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2861582819353254&wfr=spider&for=pc,访问日期:20190420

[5] 数据来源-山西省纪委书记任建华:2018年山西查处人数创历史峰值,中国经济周刊,20190307

网址: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9-03-07/doc-ihsxncvh0631101.shtml,访问日期:20190420

[6] 相关数据系以“监察委员会+判决书+2018年”为关键词在“理脉”法律数据库检索得出,检索进行时间:2019年4月22日。

[7] 数据来源-看监察法实施一年之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9(6)

网址:http://zgjjjc.ccdi.gov.cn/bqml/bqxx/201903/t20190317_190646.html,访问时间:20190420

[8] 同一起案件的判决书中可能涉及多个罪名,故这五类案件的占比数量总和会超过100%

[9]利用刑期为关键字的检索结果可能存在重复情形,被告人若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形则以合并执行的最终刑期为准。

[10] 数据来源-张明楷:应当提高缓刑的适用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

网址:http://www.spp.gov.cn/llyj/201506/t20150604_98756.shtml,访问时间:201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