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婕冯晓鹏、赵晶、陆婷婷、董天煜、王溢美 金杜律师事务所

郑州作为中西部地区甚至全国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集之城,虽然不靠边、不靠海,但在地域禀赋、政府支持、经济强省等推动下,近年来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不仅是境内电子商务交易、农村电商等领域,更基于十省通衢的地理位置,郑州成为国内最大的进口国际化妆品、保健产品、食品等跨境电商交易的产业带,业务覆盖全球196个国家和地区,叩开了“买全球、卖全球”的大门。

我们希望能以郑州云办公室为平台,利用我们多年来为电商企业答疑解惑的丰富经验,结合企业的现状和自身特点,助力郑州及中原的电商企业解决现有企业运营及发展中所困扰的难题,为企业未来发展从法律层面提供强有力的驱动力。

一、在网络直播营销领域为电商企业保驾护航

在新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新风口。8月18日,以“数贸中国·直播世界”为主题的世界直播电商大会暨第二届国际贸易数字化发展论坛在郑州召开,汇聚了全球政商、市场、渠道、人才、科技、传播等数字贸易与直播电商资源,众多国际国内品牌参与直播,打造了一场永不落幕的河南版“在线世界直播电商大会”[1]。

而在此之前,6月29日中消协发布的“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暴露出直播营销狂欢背后广告宣传、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数据造假等一系列问题。针对直播营销狂欢背后的乱象,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正式实施,对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平台)、网络直播营销主播服务机构(MCN)、主播平台、主播(KOL)、商家等以及直播电商活动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出台了相关征求意见稿。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业规范的建立对今后电商企业开展直播营销业务时的主要影响建议关注以下几点:

1、直播带货各主体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新出台的各项规定明确了相应主体的相关义务。例如,针对商家规定了合法经营、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安全标准、禁止虚假宣传、保障售后服务等义务;针对主播明确了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禁止相关言行、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以及不得导流用户私下交易等义务;针对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则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健全平台规则等合规要求。

2、明晰产品责任的分担,建立消费者保护机制

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将“履行产品责任、严把产品和服务质量关”作为直播行业的从业者必须关注的核心点之一。对此,出现“直播翻车”事故,当消费者在使用“翻车”产品后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不仅可以选择向经营者,或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首当其冲的直播平台或主播在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而不予制止的情况下,也可能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3、直播平台与政府合作时,应认清协议的法律属性

对于与政府间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性质的认定,需要结合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直播平台与政府部门之间就公益直播的流程、责任分担等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前提下签署的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其签订的协议也应适用民商事法律。

对此,我们建议各电商企业在开展直播营销业务的过程中,不仅要审慎核对合作协议的内容,明晰相关责任,避免今后就合作协议的签订产生争议,还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在直播之前应对推广商品进行严格的审查,要确保推广的是品质过硬、没有争议的商品。除此之外,各电商企业及直播平台自身也要加强自律和管理,对公益直播的全程进行严格监督。我们团队多年来从事直播营销这一 “风口”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愿利用我们的丰富经验为中原电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在跨境电商领域助力企业长足发展

针对境内网络直播营销的各种“乱象”,多部门出台文件加以规制的同时,跨境电商的业务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厦门、郑州、广州、深圳等地1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企业可以享受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等便利化措施。

作为跨境电商的前沿发展城市,郑州海关首创“1210网购保税”、“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等一批创新监管模式,并将跨境电商“郑州模式”推广至全国。自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试点新政运行以来,试点首月出口货值突破9000万元,跨境电商业务发展迅猛,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而与此同时,“包容审慎”的政策监管推动企业应更加关注常见的合规风险点:

1、市场准入

跨境电商平台以及跨境电商企业委托的境内代理人需有合法海关注册登记与境内工商登记,并承担相应的申报责任及民事责任;商品是否符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范围要求。建议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建立电商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和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的资质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核验及定期审查制度,加强对入驻电商及上架商品的监管。

2、产品质量

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清单内商品无需提供注册等级许可,且直购进口商品无需张贴中文标签,生产主体为境外电商,存在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的合规风险。建议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及境内代理人就合作协议进一步细化,明确对产品质量民事赔偿及追索的责任分担,设立信用评价及保证金制度,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3、跨境电商走私

这是近年来跨境电商领域和合规风险重难点,因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平台或物流公司通过传输虚假的交易、物流、支付“三单”信息,用伪报贸易方式、拆单、刷单、推单等违法行为偷逃一般货物贸易进口或个人物品入境时应缴纳的税款。建议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设置专门部门或岗位人员,对向海关传输的电子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理审查;建立合规、准确地报关信息传递机制,建立与合作方的风险防控防火墙。

4、知识产权保护

跨境电商渠道中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频发,为品牌商及境内品牌授权代理商带来不利影响。建议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积极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保护,加强品牌商的授权管理等。

随着中国进出口贸易量的迅猛增长,中国海关在改革、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的同时,不断加大专项检查、后续稽查/调查和缉私等后续监管活动的力度,对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多年来我们除了就最新跨境电商运营提供以上服务之外,我们的业务范围还包括一般海关业务在内的关税筹划、便捷通关、转让定价安排与风险控制、加工贸易核查、企业关务健康检查、AEO认证及重新认证、进出口合规培训、检验检疫、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等领域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协助企业应对纳税争议、海关稽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提供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争议类法律服务。

跨境收支关系到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同时,伴随着活跃的进出口贸易和贸易新业态,资金跨境流动的合规性也是监管的重点之一。

目前,跨境电商的收付款方式大致可分为三种。

  • 第一种是卖家银行账户直接收款,即跨境电商平台与卖家开设账户的网上银行直连,买家通过平台对接的银行或者支付机构的入口进行支付,货款直接到达卖家的网上银行账户;
  • 第二种是卖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绑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通道进行跨境收款。
  • 第三种方式则是使用跨境电商平台全球收款服务,如某些跨境电商平台提供的“全球收款服务”服务,卖家无需开设外国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

无论采用何种跨境收付款方式,根据外汇管理的一致性原则,跨境电商企业应当按照“谁进口谁付汇、谁出口谁收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但是,在实践中,由于跨境电商进出口模式的设计、跨境收付款资金流向的安排、或是其他商业安排需要,跨境电商常常无法满足外汇监管的合规性要求,而绕道离岸账户、个人分拆、地下钱庄等渠道实现资金收付和结汇。这其中存在合规风险,也有可能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参与跨境收付款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充分重视跨境收支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核查,并避免超范围经营、违反申报规定等等违反展业三原则导致的合规问题。因此,在跨境收付款问题上,无论是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都需做好合规管理。

在外汇领域,我们为跨国公司、国企、民企、高净值人士等在交易及日常运营中遇到的各类外汇管理问题和争议提供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包括为客户涉及的资金跨境支付业务进行外汇相关法律法规项下的合规检查或专项尽职调查,梳理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协助客户在现行外汇监管体制下,合法合规地处理资金的跨境流动和收支;针对客户的大型跨境并购、境外上市、外商直接投资、返程投资等重大项目,协助客户搭建合法合规的交易架构,确保相关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价、资本金、利润、股权激励资金等)顺利汇入或汇出;应对外汇监管部门的行政调查;代理行政复议及诉讼。

结语

我们作为一支处理包括境内外电商业务在内的海关外汇领域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不但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具有全程处理相关案件的丰富实务经验。目前我们也正参与海关1210保税电商监管模式政策改革,希望能充分汲取郑州及各地海关1210模式的实践经验,与企业深入沟通,积极反馈企业需求,进一步完善“郑州模式”,助力郑州及中原电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在遇到涉及相关业务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时,金杜将利用平台优势,为客户提供全面、系统、专业、务实、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

金杜期待与郑州及河南省电商企业携手合作,助力企业合规经营,腾飞发展,希望能通过我们的专业知识为河南老乡的发展壮大尽一份绵薄之力。

脚注:

[1] 郑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hengzhou.gov.cn/news1/3616469.jhtml